《紅樓夢》中,賈府有沒有侵佔林黛玉的數百萬家產呢?

langman莘蒂


《紅樓夢》中一大疑案,林黛玉究竟有沒有繼承遺產,這筆遺產又是否被賈府貪沒?

這個遺問可以分疑問兩個部分:首先,林黛玉究竟有沒有錢可讓賈府貪。其次,賈府究竟有沒有貪林黛玉的錢。用到這個“貪”字可能不合適,我覺得應該說是“挪用”更合適。“貪”的話就是對錢的一種變態渴求,不管什麼情況只要有錢就想拿到自己手裡。“貪”和本身有錢沒錢沒關係,本身很有錢也可能很貪。但是“挪用”不一樣,“挪用”總帶著點無奈。

賈府的經濟狀況其實已經很明瞭:冷子興對賈雨村說過,“如今的寧榮兩門,也都蕭疏了”;“百足之蟲,死而不僵”;“如今外的架子雖未甚倒,內囊卻也盡上來了”等等這些話。如果像冷子興這樣的外人都看得這麼清楚明白,那麼賈府的情況真就不是一般堪憂了。

賈府要使銀子之處有哪些地方呢?日常的排場非常重要,不然會讓人看笑話,所以一大家子裡裡外外的運轉就是巨大的花費。運轉的費用既包括夠級別的衣食住行,也外括對外的人情往來,比如說宮裡的太監會打秋風等等。還有比如時不時的邢夫人忽然要跟賈璉“借”二百兩銀子使。而且除了正常運轉之外,還有未來許多要花錢的大事。比如王熙鳳和平兒私下聊天時就說過將來幾位小爺幾位姑娘的事,自然是指婚事;還有一位老太太的大事,自然是指喪事。這些大事要花多少錢,作為當家人的王熙鳳心裡門兒清,所以才不得不放高利貸攢錢。平時週轉不過來的時候連老太太用不著的金銀傢伙都託鴛鴦弄出來當了暫時過渡,王熙鳳自己的金項圈之類也時不時要進當鋪。賈府經濟狀況的窘迫到了這個程度,那麼林黛玉的財產拿來挪用一下就是很必然的事了。

林黛玉究竟有沒有財產可讓賈府挪用呢?肯定是有的。林黛玉的財產應當有幾部分的來源:一部分是祖產。林家世襲列侯也是姑蘇望族,必定有祖產。不過這個是屬於全族的,林如海能分到多少這個不好說,這一部分不會太多。而且就算林如海死了,祖產是不是全傳給林黛玉這個唯一的女兒也不一定。另外如果是房屋、田地,不便於一時作價出售,到黛玉手裡的現錢也就不會太多。另一部分是黛玉繼承的來自父親林如海的個人財產。作為一個未出嫁的女兒,而且是唯一的女兒,林如海的個人財產應該是絕大部分歸黛玉。林如海的官職是巡鹽御史,而且當了多年。什麼是巡鹽御史呢?這是一個掌所帶國家命脈的稅差。從西漢《鹽鐵論》可知,自古以來鹽稅收入就是國家的重要財政來源。如果以清代為背景,鹽稅收入從最初的二百萬兩到清末的一千三百萬兩,清代的鹽稅收入來源於四大片區:兩淮、兩浙、長蘆、河東。取一個平均數,每個片區的一年鹽稅收入也得幾百萬兩銀子。但這個銀子是國家鹽稅收入,不是林如海個人的錢,林如海又是個非常清廉有官,不可能去貪汙的。就算不貪汙,巡鹽御史肯定有一些官俸之外但又是被默許的額外收入。比如《紅樓夢》作者曹雪芹祖父曹寅欠庫銀上百萬兩,當時的康熙皇帝有意在曹寅及其子曹顒多做幾任江寧織造以便有利於補上欠的庫銀。曹寅自己就做過兩淮巡鹽御史,也努力去補上了赤字。

就算林如海不是貪官,做巡鹽御史多年,幾十萬兩銀子的宦囊還是有的。不貪不要緊,至少會精打細算會理財,這也很重要。從黛玉身上就能看出來擅理財的家風。黛玉在賈府雖然口不言利,但自己也說閒下來日常一算就明白賈府的財政狀況。所以說,林如海有幾十萬積蓄這已經是往少了說了。

還有一部分財產是必歸黛玉的,就是她生母賈敏的嫁妝。賈府裡為什麼王熙鳳走投無路的時候想到要打賈母的主意?王熙鳳還說過,寶玉和林妹妹一娶一嫁用不著公中的錢,老太太自有梯己拿出來。老太太手裡有那麼多梯己,一方面是多少積攢,首先還是底子厚,從孃家帶來的嫁妝多。還有王熙鳳也說過“把太太和我的嫁妝細看看,比一比你們的,那一樣是配不上你們的?”邢夫人跟賈璉要二百兩銀子,王熙鳳隨手拿兩個金項圈就當回四百兩來。黛玉之母賈敏是賈母唯一愛女,賈母說過,這些兒女,“所疼者獨有你母”。怎麼疼?嫁妝豐厚這是必然的,肯定的。林黛玉所繼承的其母的嫁妝應該是比父親的宦囊還多。

總之,在林如海死後,林黛玉所繼承的所有財產,祖產、父親的私產、母親的嫁妝,總數絕不會少於一百萬銀子,很可能更多。陪黛玉回家奔喪的賈璉應該非常清楚。黛玉自己也不會糊塗。

王熙鳳拿黛玉開玩笑時曾說,“既是吃了我們家的茶,怎麼還不給我們家做媳婦”。又把寶玉拉過來說了一些話,其中有“是傢俬配不上?”王熙鳳和黛玉都是兩個心裡明鏡兒似的人,所以也就是說,至少黛玉的傢俬配寶玉是無疑佔上風的。

再說一遍,賈府不是貪了黛玉的財產,應該是迫於無奈而挪用了。因為寶黛姻緣在賈母的默許之下是當時人人以為定成事實的事。


沅汰


問題很複雜,一一來說。

一,林妹妹有財產嗎?

顯然是有的。

明清時期,法律明確規定,在沒有男性直系繼承人的前提之下,在室(未出嫁女)有完全的財產繼承權(如果獨女已經出嫁,則獨女只能獲得一半,其餘一半歸宗族所有)

所以,在林如海賈敏死亡情況下,沒有其他兄弟姐妹,大部分家產該林妹妹一人所有。可別把林如海的妾當作主人,她們是奴隸身份,是屬於林妹妹這個合法繼承人的私有財產。即便林妹妹不願意出售她們,也不過就是拿幾兩銀子遣散而已,附帶贈送賣身契。

其次,如果林如海為了祭祀不斷絕,會從最近的林家子弟中選拔嗣子,那麼林妹妹則最少有一份嫁妝。

不要小看這份嫁妝,其中最少包括賈敏的那份嫁妝及林如海單獨準備的另外一部分。

賈敏以國公嫡女身份出嫁,那份嫁妝至今還被王夫人所垂涎,號稱十里紅妝的。

所有,不管怎麼說,林妹妹就算第二種情況也會有近百萬的嫁妝(十里紅妝及其20多年增值部分)。結合林家繼承人過後甘願承受絕親的道德壓力也要斷絕與林妹妹這個法理親妹妹的關係,斷絕賈家這個法理上親外公家的往來,顯然林如海另外準備的那一份嫁妝豐厚到令繼承人感到了憤怒。

最後,林家有多少錢?

作為老牌的貴族,家中三五萬畝地,千把奴隸佃戶,百多家店鋪還是該有的。林家人口又稀薄,生活作風簡樸,積累不會少。再算林如海擔任鹽政六七年,黑色收入即便不收,但灰色收入每年十來萬還是有的(不收灰色收入要被整個官場敵視的),所以,林家財產三四百萬應該有。那麼林如海單獨拿出一百萬給唯一的女兒,不算出格。

二、林妹妹的錢去哪裡了?

當初,王熙鳳開出單子讓賈璉帶禮物。

所以,最簡單的說法是,賈璉夫妻撈了一筆跑路費,王夫人和賈赦各分得部分,大頭財產進入省親別墅的工程款,最後一部分進入賈家公賬,未來用來林妹妹的出嫁。

以賈母當初認為,林妹妹最終要嫁賈寶玉,不過是自己提前用了而已。

然而,賈家迅速潰敗,大觀園建設沒有給家族帶來任何收益,對賈母來說,外孫女的重要性已經退讓給了賈寶玉。因為賈寶玉需要一位有足夠嫁妝的寶二奶奶才能生存下去。

顯然,如今的林妹妹已經不名一文。林如海曾經強大的人脈,眾多的座師,老師,同學,同年,朋友等人,對林妹妹的存在完全視如不見了,林妹妹唯一的加分項已經失去。

所以賈家最終拋棄林妹妹,甚至不能讓她活著出嫁也就成為必然。

只能說,林如海不信任嗣子的道德,為防止林妹妹被暗害而將女兒託付給外祖母及舅舅,卻沒有想到,賈家才是一群吃親人都不吐骨頭的餓狼。悲乎。慘乎。


四川達州


賈府有無侵佔林黛玉家的財產?這個問題可分解成如下幾個小問題分析:

1、巡鹽御史林如海的家產會讓賈府動心嗎?

林如海的高祖父是侯爵,封襲三世,其父承恩再襲一代,林家也是鐘鼎之家,並非平民家庭出身。

林如海擔任巡鹽御史十年,鹽政是肥缺,其收聚的財產,書中沒明說,但可想而知。

同時,從賈府的角度,他們會讓女兒賈敏嫁給一般的家庭嗎?顯然是不會的,四大家族有聯姻的傳統,林家的財產即便比不上四大家族,最多也就略差一籌罷了。



2、林如海為何送林黛玉到賈府?

書中借林如海之口說出了明面上的理由:

今去依傍外祖母及舅氏姊妹,正好減我內顧之憂,如何不去?

什麼叫內顧之憂?其實說的就是林家內部爭奪財產之事,林如海一系無兒不可繼承財產,按大清律法,林如海百年以後,其財產必須由其侄子、堂侄子繼承,林黛玉是沒有繼承權的。

林如海讓林黛玉去了賈府,一是黛玉從此有了依仗,二是林如海可以專心處理身後事。

3、林如海死後賈府派誰去料理後事?

林如海去世後,賈府派賈璉去揚州料理後事,注意是以賈璉為主料理的後事,而不是林家其它旁系兄弟後輩,正常來說,不應如此,賈府只是已故妻家,但賈府勢大,直接借用林黛玉的名義就主事了。



4、賈璉撈了多少好處?

賈璉自己提到了一筆橫財:

這會子再發個三二百萬的財就好了。

書中並無展開交代這三二百萬哪來的,按道理是要簡單交代的,沒有交代不是曹公忘了,只是他不願意說罷了,結合之前賈璉主理的林如海後事,其實不說也是說了。

5、林家財產全部轉入賈府了嗎?

這明顯是不可能的,林家也不是無權無勢的家族,大清律法也在那裡放著,賈府藉機分財產已經基本滿意了,賈府以什麼理由分財產,書中沒說,也不合適說,但絕不會分少了,賈璉都中飽私囊拿了三二百萬,佔大頭的賈府會少麼?

6、大觀園是林家財產支持建的?

從書中的時間順序,大觀園的經費應該和林家的財產有關聯,但全靠林如海的遺產也不是不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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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要考慮三方面:一、林家有錢嗎?二、林家的財產繼承權屬於誰?三、賈府起了侵佔的心思了嗎?

第一個問題:林家有錢嗎?

低門娶婦,高門嫁女。從賈母對賈敏的疼愛上來說,賈母也絕對不可能把賈敏嫁給低門小戶。

一代看吃,二代看穿,三代看文章。一看吃:林黛玉初入賈府,飯畢立刻用茶,而

林如海教女以惜福養身,雲飯後務待飯粒咽盡,過一時再吃茶,方不傷脾胃。今黛玉見了這裡許多事情不合家中之式,不得不隨的,少不得一一改過來,因而接了茶。可以說林家的飲食要比賈府講究。

二看穿:林黛玉初見眾人,因不認識人,每見人都把其言行舉止,穿著衣料記在心裡,包括房間裡的錦、緞、紗就沒有她不認識的,當時她才六七歲啊。

三看文章:林如海是探花出身,黛玉的啟蒙老師是進士出身,還當過知府的。依賈雨村自傲的性子,一般的人家有這個面子請他做先生?而林如海去世,黛玉帶了幾箱子的書籍回賈府,瀟湘館佈置的如同書房一般。這是底蘊!

再看看林如海的家世。

這林如海姓林名海,表字如海,乃是前科的探花,今已升至蘭臺寺大夫,本貫姑蘇人氏,今欽點出為巡鹽御史,到任方一月有餘。原來這林如海之祖,曾襲過列侯,今到如海,業經五世。起初時,只封襲三世,因當今隆恩盛德,遠邁前代,額外加恩,至如海之父,又襲了一代;至如海,便從科第出身。雖系鐘鼎之家,卻亦是書香之族。只可惜這林家支庶不盛,子孫有限,雖有幾門,卻與如海俱是堂族而已,沒甚親支嫡派的。

我先把重點羅列一下:林如海=巡鹽御史=肥差=皇帝信任。列侯、三世;隆恩甚重、加襲一代;探花、巡鹽御史。皇帝的隆恩要比有名無實的爵位來的實惠的多,榮國府是國公府又怎樣?賈政才是個從五品!林家五世的財富積累,又幾代單傳,無親支嫡派,全集中的林如海一家上了。而賈府共有20房,祖上的財產再多,一代又一代,也分薄了。

而且作者也無意把林如海描述成不懂變通的至清之官,他把賈雨村推薦給賈政,又是餞行又是銀錢。巡鹽御史,地方大官,平時逢年過節的節敬,生日宴會的壽敬,夏日的冰敬,冬日的炭敬等等,如果連這些都不收,你還想做官不?一個小太監到賈府打秋風,張口就是一千兩,那林如海收到的各種敬禮,一次該是多少?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知府還只是一個四品官,還是以“清”為前提,這林家五代的積累該有多少?

鳳姐:“你瞧瞧,人物兒,門第配不上,根基配不上,傢俬配不上?那一點還玷辱了誰呢?”林家沒有財產,依照鳳姐的性子會提一句“傢俬”?

第二個問題:林家的財產繼承權屬於誰?

原文:這林家支庶不盛,子孫有限,雖有幾門,卻與如海俱是堂族而已,沒甚親支嫡派的。

賈母:林家的人都死絕了。

紫鵑:林家實沒了人口,縱有也是極遠的。族中也都不在蘇州住,各省流寓不定。

大明律:“果無同宗應繼者,所生親女承分。無女者,入官”。清律無甚更改。顯然,林如海沒有嗣子,而黛玉有資格繼承遺產。

第三個問題:賈府起了侵佔的心思嗎?

賈敏剛去世,賈母就要把黛玉接過來,而且“還是無奈他外祖母致意務去”。因著賈母的一片心意,黛玉去了京城,但奇怪的是,賈母“致意務去”,但黛玉到了賈府,賈府竟然連房屋都沒準備。而王夫人的態度更是古怪,親戚第一次來,王夫人竟然不惜黑了自己兒子一把:我有一個孽根禍胎,是家裡的‘混世魔王’,今日因廟裡還願去了,尚未回來,晚間你看見便知了。你只以後不要睬他,你這些姊妹都不敢沾惹他的。”王夫人這是不惜自黑,也要讓黛玉遠離寶玉啊!可是為什麼呢?黛玉當時才六歲,王夫人怎麼都不可能想到男女大防吧?就算想到也不可能初見面就警告黛玉一番吧!

從黛玉的住處沒安排、王夫人警告黛玉離寶玉遠點、賈母把雙玉安排在一處,再聯繫後來鳳姐的“你林妹妹可在咱們家住長了。都有一個跡象:賈母在沒接黛玉來之前,就打著雙玉成親的注意,而王夫人一直是反對的。但是賈母在此之前從未見過黛玉,哪怕賈母再疼賈敏,突然生出這個心思,也多少讓人心裡起疑。

林如海病逝前,曾寫信接黛玉回去,而賈母對賈璉強調一句“仍叫帶回來 ”,

期間賈璉特意讓貼身小廝回來那幾件大毛衣裳,林家再窮卻你幾件大毛衣裳?讓賈璉特意從揚州到京城來取?很顯然,這拿衣裳只是個藉口。

接著還出現了不可思議的一幕:(鳳姐)向寶玉笑道:“你林妹妹可在咱們家住長了。”聽到林如海去世,鳳姐竟然還很開心?說黛玉可算在賈府住長了!注意“笑道”、“可”、“住長了”,之前在賈府住了六七年還不算長?這個“長”該怎麼算?這“可”字是期待了多久?

“林如海已葬入祖墳了,諸事停妥,賈璉方進京的。”這段話表明,林如海的後事是由賈璉主辦的,根本沒有林家族人什麼事,而“諸事停妥”自然也包括財產的後事早已經辦妥了。

在聯繫賈璉的“再發個三二百萬兩的財”,這“三二百萬”不是個小數目,說是舉家之財也不過分,而且這個家還必須是底蘊頗豐的家。

最後一點不知道可不可以作為佐證:黛玉吃的藥——人參養榮丸,這個“榮”可不可以代指“榮國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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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觀園的修建是掏空了榮國府的家底才修建起來的。就算動用了林家的家產也十分有限。賈璉那句再發兩三百萬的財就好了不過是現在的說法:能中個彩票就好了。再字是個北方語氣助詞,並不是再一次的意思。是要是的意思。


首先,林黛玉家有錢麼?

我認為林家不缺錢,但絕不會大富貴。林家書香世家,四代侯爵,屬於賈家該有的問題,曾經林家都有。按照一個家族興盛到衰落的過程,林家也應該有那樣一個過程。林家是比賈家還要老一兩輩的家族,家裡人丁不旺,族人稀少,到了林如海更是形成單傳,我認為林家更多的是富貴數代自帶貴族氣質,這從林黛玉近賈府看到的賈家規矩不如自家精細可以看出林家底蘊更深厚。

林黛玉進京只帶了一個老嬤嬤和一個小丫頭。雖然賈家不缺錢不確認,也稍顯寒酸了。畢竟真的豪富,不可能只那麼兩個人服侍。林如海雖然是兩淮巡鹽御史,第一剛上任一兩年,第二為官清廉,這是從他為皇帝信任委派他如此重要官職猜測的。畢竟如果一從地方下到中央就橫徵暴斂,實在也有負皇恩。

所以我認為林家是老牌貴族。書香世家。貴族底蘊更厚,林如海有能力靠自己考取功名成為探花郎。但不一定有錢,經過家族數代的消耗,林家的錢財估計不會特別多。而有風骨的文人相比較來說也不會貪酷,畢竟真要這樣,皇帝也不會額外開恩讓林家再繼承一代爵位。



其次,賈家蓋大觀園花的什麼錢?

大觀園的規模很大,花費如流水。曹雪芹其實已經告訴了讀者大觀園銀子的出處。五十三回,賈蓉對不知道內情的烏進孝說:頭一年省親連蓋花園子,你算算那一注共花了多少,就知道了再兩年再一回省親,只怕就精窮了。”

這話說出來,雖然對著外人,但很明顯說的是造大觀園的錢榮國府自己出的。如果不是榮國府自己的錢,斷然不會說榮國府窮了。雖然賈珍說心裡有一個算盤,可是也說明貴妃省親,蓋大觀園榮國府確實出了很多的血。如果用的是林如海的家產,榮國府絕不會如此窮。隨後我們看賈璉連給賈母過生日的錢都東挪西湊,王夫人要買二兩上好人參都合計半天,將榮國府差點翻過來。主人吃的米都定量,可見艱難,比較起來,寧國府比榮國府還要好很多。



最後,賈璉所謂再發兩三百萬不過是發財夢。

我們發現古人說話很多話和現在不同。比方“真真是叫別過年了”,“再兩年再一回省親…”而“再”字不過是北方有些話的語氣助詞。比方賈璉所說的“再發個家裡三百萬的財就好了”絕不是之前發了這樣的財。而是表示如果需要解決問題,就要再發個財才可以。或者是賣賈母古董根本解決不了問題。得突然發個財才能解決問題。“再”字是因為前面的話省略後而用的一個助字。

綜上,我認為第一,林家沒那麼多錢。第二,榮國府蓋大觀園花的自己的錢。第三,林家真有那麼多錢,賈璉中飽私囊也夠很多了。但我們看他的體己給了尤二姐並不多。甚至可說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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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前面的回答中分析過林家家境,只帶一個老僕、一個丫頭“皆不遂心省力”,已可見林家遠沒有那樣的富有。下面咱們再來從後果方面反推,如果侵佔了林家財產,後面的故事,還會像後面那樣發生嗎?

賈璉有一句“再發個二三百萬的財就好了”。很多人據此認定,侵佔林家財產,數額高達二三百萬。那麼這筆錢哪裡去了?這樣一大筆錢,任你再揮霍,也得揮霍幾年。後文賈璉夫妻越來越捉襟見肘,顯然不是入了他們的私房。於是研究者推測,賈家蓋出連元春都認為過於奢侈的大觀園,操辦省親之事,正是挪用了林家財產。


單看這一件事,似乎也有道理。但是王熙鳳又說:“只怕如今憑空又生出一兩件事來,可就了不得了。”她說的是與賈母喪事、寶玉等婚嫁並列的大事,也只有元春省親之類可以比擬。既然把這些都納入預算之內,可見元春省親,也是賈家財政的一部分,不是憑空得來的外財。

換言之,即使侵吞了林家財產,也是納入賈家財政體系,而不是某一個人個人行為。

林黛玉雖然年小,對家庭財政不可能一無所知。如果把林家家產用到蓋大觀園上,也只能是挪用。那麼什麼時候歸還呢?當然是黛玉年紀大了、出嫁的時候。但是賈家財政緊張,顯然還不上這筆錢了。怎麼辦呢?


第一個辦法,就是害死林黛玉。就像《醒世姻緣傳》裡寫的,父母死去,族人收養孤兒,同時經管其父母的遺產。為了侵吞遺產,族人千方百計虐待孤兒、致其死地。但那是小門小戶,到了賈家這法子未必施展得開。至少有賈母對黛玉百般疼愛。賈母百年之後,賈政比較正直,也一定會維護黛玉,至少不容她被人暗算害命。

如果不害死黛玉,就只好用第二個辦法,把黛玉娶到賈家。這樣一來,侵佔的財產就變成預支的嫁妝。黛玉即使不滿,也不能說什麼。而黛玉適合的對象,只有寶玉一人。

王夫人在賈家地位尷尬,上有婆婆,下有當家的侄媳婦。但遇到大事,她也一樣會參與決策。而挪用林家家產蓋大觀園,是為了給元春長臉。雖然說是整個賈家的利益,畢竟跟王夫人再直接些。所以如果真有侵吞財產的事情,王夫人只能接受黛玉做她的兒媳。但是王夫人反對二玉感情最為堅決。

王夫人逐金釧、逐晴雯,下手毫不留情。但要為侵佔財產而謀害黛玉,她可沒有這樣的魄力。因為謀害黛玉,不僅與賈母、賈政公開做對,而且一定會大傷寶玉。紫鵑說一句回南,寶玉就會痴呆;而生母謀害,寶玉又會怎樣反應?這是王夫人所不願見到的。

不能殺黛玉,又不願娶黛玉,說明王夫人心裡沒鬼,絕對沒有侵吞財產的事。那麼修建園子的費用哪裡來?

在省親之前,賈家還處於上升階段,財政沒那麼緊張。比如賈薔提到:“不用從京裡帶下去,江南甄家還收著我們五萬銀子。明日寫一封書信會票我們帶去,先支三萬,下剩二萬存著,等置辦花燭彩燈並各色簾櫳帳幔的使費。”江南甄家只是朋友,就寄存著賈家五萬兩銀子,其財富豐厚,也可想而知。

只是金山銀山,也抵不住“銀子成了泥土”似的揮霍,況且進項少了,烏進孝交寧府一年的田租收入,糧食之外,只有兩千五百兩銀子,只及賈珍預算的一半。而賈珍的預算,已經考慮了災荒的因素。怪不得第五十三回賈珍不相信鳳姐會拿賈母的東西去噹噹:“那又是你鳳姑娘的鬼,哪裡就窮到如此!”到七十二回竟真的實行起來。

紅樓似海,相逢是緣。為免失聯,請關注“老卻英雄似等閒199”。


老卻英雄似等閒199


問這個問題的人,我先問你:你怎麼知道林黛玉家有數百萬家產的呢?是她像秦可卿臨死那樣給王熙鳳託夢一樣託夢給你的嗎?

《紅樓夢》中,林黛玉說到底是一個虛構的人物,這個人物的原型或許存在,但是,我們拋開原型不談,光談林黛玉,你哪隻眼睛看到她有數百萬家產了呢?

林黛玉缺錢嗎?她不缺錢。從兩點可以看出。一是黛玉家世顯赫,林家從祖上傳到她父親這一代已經世襲了五代列侯,林如海自己又從科第出身,這樣的家世,不會沒有錢,二是你看黛玉平時花錢也從來不縮手縮腳,她對下人在花錢方面都大方得很。

也許要有人反駁,你說林黛玉不缺錢,她怎麼沒錢吃人參喝燕窩?我覺得那是一個生活習慣問題。林家是書香門第,講究的可能是清雅淺淡,而薛家是皇商之家,有點暴發戶的味道,吃個人參燕窩像家常便飯。這是兩種生活習慣導致的不一樣的結果。

作者在書中,有意無意地,在渲染四大家族的富,而在寫林家的時候則是貴。雖然我們平時總將富貴放在一起講,但真正計較起來,富和貴是完全不同的兩回事。講四大家族的富,就要講錢,講他們的排場和奢華。這點無論是造建大觀園還是賈家的日常生活以及僕從傭人配置都可以看出來。

而貴的林家,一切從簡,黛玉出門就帶了一個丫頭一個奶媽。而賈家的公子丫頭配了那麼多丫頭嬤嬤,王夫人還說可憐了,不像賈敏在孃家當時的金尊玉貴。說明賈敏嫁到林家後也跟夫家一樣變得不講究奢華了。這可能也是作者在另一方面來稱頌賈敏的為人,她這樣金尊玉貴的大小姐,到了林家,居然能跟林如海情感如此之好,說明她角色身份都轉換得很好。

林黛玉有沒有錢不重要,有錢了反而玷辱了她。希望悟空再也不要出這樣的問題了。這不是看《紅樓夢》,這是搗《紅樓夢》的蛋!!!


蘇小妮


查無實據,某些人的想像而已。林黛玉是舍家拋父進京州,榮國府收養外甥女。脂硯齋說"觸目淒涼之至”,淚奔啊!林黛玉進賈府是因為賈母唯一的愛女賈敏死了,林如海喪偶;黛玉喪媽。林家家業凋零;舉步維艱。林如海無意再續絃;剩下個孤女林黛玉無靠無依;才投奔到她姥姥家。如有一線之路,像林如海一樣的大戶人家豈能讓女兒住姥爺家。如果林黛玉是給她賈家送銀子,她的兩個舅舅;一一賈赦、賈政會如此冷若冰霜?明清時期尚未有電子商務和電子銀行,更沒有銀行卡。體弱多病、姣喘吟吟的林黛玉還不得腰纏萬貫地進賈府?那時盜賊遍地,林如海再傻帽也不會把自己的女兒以及身家性命、金銀財寶委託給賈雨村這樣的人物。有人問修大觀園花錢如水流,得花多少銀子啊?其實王熙鳳早就作了回答。"修大觀園哪用得著賈家的銀子?不過是皇帝家的銀子往皇帝身上撒罷了!”即使花點賈家的銀子也是九牛一毛,別忘了,百足之蟲,死而不僵。賈家再不濟,也是瘦死的駱駝比馬大。“元妃省親”“修大觀園”明看是賈府的排場繁華’窮奢極欲,極度揮霍。不過是曇花一現。破敗的家境被“鮮花著錦;烈火烹油”的虛假像所掩蓋。


王中明說紅樓


談點個人淺見:首先我認為黛玉是錢的,但不是二三百萬這麼多。為什麼沒這麼多呢?林家四世烈候己是到了末代,君子之澤五世而亡,末代貴族有幾家還能大富。那為什心又說她是有錢的呢?賈家嫁女之時,正時大富大貴之時,斷不會將愛女嫁入太窮的人家。縱然林家清貴,也需家資優渥,否則怎會讓女兒出嫁受苦。那麼既然黛玉有錢,又能有多少呢?個人認為不會太多。不過是母親能留下的嫁妝罷了。這點錢以賈家的為人處事的風格定不會看在眼裡貪了去。應該是從蘇州帶回,交由賈母保管,給黛玉做陪嫁之資。從書中亦有交代,賈母會單另.送錢給黛玉用的。鳳姐也說過:寶黛成婚,賈母自有錢拿出、不動用官中之錢。這也是應證黛玉的錢是賈母在管理。而黛玉也不能隨意支配這比筆錢,所以才說自己一無所有。本來黛玉的日常開銷也是賈家按自家女兒的標準供應的。


海紅4652


賈府侵佔了林黛玉家的幾百萬兩家產是不爭的事實,在書中通過賈璉的口也能得到驗證。這也是順理成章的事。為什麼這樣說呢?因為林家已無男丁繼承家產,但凡有一個男性繼承人賈家也不可能巧取這份家產。但賈家就像王熙鳳說的那樣已成了一個空殼子了,接駕已使賈家財政出現大的虧空,再加上接駕元春省親修大觀園財政更是雪上加霜。即使有林黛玉這幾百萬兩也無濟於事,縱有十個林黛玉也不見得能挽救賈家。書中沒有明說林黛玉的家產如何處理,修大觀園應使用了一些,我認為不見得全部用於修大觀園,應該是解賈家的燃眉之急,使賈家的經濟狀況緩和了一些。這也是老祖宗內心希望寶玉與黛玉結合的一個重要原因。王熙鳳同樣也是希望寶玉與黛玉結合的。後文雖不得見但根據前文的一些細節可以看出這兩人的態度。不見的後文極有可能因老祖宗的離世,一直希望寶玉與寶釵結合的王夫人與薛姨媽得償所願,最終寶玉與寶釵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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