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霸”和物业勾结恐吓业主,鹰潭一包括物业经理和保安主管在内涉恶团伙7人获刑

“砂霸”和物业勾结恐吓业主,鹰潭一包括物业经理和保安主管在内涉恶团伙7人获刑


以强迫交易形式要求对方高价购买其提供的沙子、水泥等装修材料,并以注册的“金宇建筑便民服务部”为载体,形成以彭某刚为首的7人恶势力团伙。该团伙自形成以来,在已交付的楼盘内对欲装修业主、承接装修工程的从业人员、装修材料经营人员,采取威胁、恐吓、纠缠、滋扰等手段,为非作恶,欺压群众。

4月12日,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强迫交易罪,分别判处彭某刚恶势力团伙成员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主犯彭某刚和骨干成员金某、吴某辉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砂霸”和物业勾结恐吓业主,鹰潭一包括物业经理和保安主管在内涉恶团伙7人获刑

笼络保安

阻挠业主外购建材

凯翔书香公馆楼盘位于鹰潭市区繁华的建设路,该楼盘于2017年底交付。

2018年,“金宇建筑便民服务部”进驻凯翔书香公馆住宅小区,该服务部由彭某刚纠集余某、吴某辉、徐某平、桂某等人合伙注册。

公诉机关的指控显示,“金宇建筑便民服务部”进驻凯翔书香公馆住宅小区后,彭某刚等人通过请客送礼,拉拢时任小区物业负责人邬某站和小区保安主管李某鑫,授意他俩安排小区保安对业主外购的沙子等建材进入小区予以阻拦。

2018年2月上旬的一天上午,业主汪华(化名)从外面购买了一车细沙。然而,当载着细沙的卡车驶到小区大门口时,却被保安拦了下来。

保安告诉汪华,包括砂石在内的所有装修材料都必须到“金宇建筑便民服务部”去购买。

汪华回忆说,当时,他责问保安,凭什么要到“金宇建筑便民服务部”去购买装修材料?面对责问,保安立即拨打了“金宇建筑便民服务部”的电话。不一会,几名气势汹汹的男子便出现在汪华的眼前,并威胁、恐吓他,“硬是逼迫我把那车细沙拖离了小区”。

在随后的时间里,陆续有业主从外面购买装修材料,均遭到了小区保安的阻拦和彭某刚手下的威胁和恐吓。无奈之下,一些业主因担心彭某刚等人会做出“更出格”的事来,只好都到“金宇建筑便民服务部”去购买装修材料。

警方调查

涉恶“砂霸”团伙浮出水面

彭某刚以“金宇建筑便民服务部”为载体,大肆攫取非法收入,逐步形成了以其为组织、领导者,以余某、吴某辉、徐某平、桂某等人为骨干成员的恶势力团伙。

2018年春节前后,鹰潭市公安局月湖分局陆续接到多起报警,称在凯翔书香公馆小区装修时遇到了麻烦,无论是装修公司请人从外面采购的水泥沙子、砖石等材料,还是业主自己购买的,都进不了小区。

小区里有几名男子声称,无论是购买还是搬运这些装修材料,都只能找他们。

接到报警后,月湖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对此展开了调查,发现以彭某刚为首的违法犯罪团伙打着“便民服务部”的幌子,强迫他人购买他们的装修材料。威胁时,常常几个人一起壮“声势”,“这里我说了算”,“如果下次再来,发生什么事就对不起了”。在恐吓威胁下,无论是装修公司还是业主个人,大多都被迫从“金宇建筑便民服务部”购买装修材料。

调查过程中,民警还发现,“金宇建筑便民服务部”的装修材料价格比市场价高出许多,而且还缺斤少两。“他们的沙子400元一方,砖七八角一块,而同样是送材料入户,市场价沙子不超过200元一方,砖五六角一块,而且他们的一方沙子实际上只有0.6、0.7方。”

2018年3月至5月,在获取大量犯罪证据后,彭某刚、余某、吴某辉、徐某平、桂某、邬某站、李某鑫因涉嫌强迫交易罪,相继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法院庭审

以暴力威胁手段获利五万余元

2019年3月7日上午,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以彭某刚为首的7人涉嫌强迫交易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以被告人彭某刚为首要分子,被告人余某、吴某辉、徐某平、桂某、邬某站、李某鑫注册成立“金宇建筑便民服务部”后,为谋取非法利益,2018年1月至2018年3月间,以该服务部名义,在月湖区凯翔书香公馆小区,对欲装修业主、承接装修工程的从业人员、装修材料经营人员,采取威胁、恐吓、设置障碍等手段,强迫相关人员高价购买其所提供的短斤少两的沙子、水泥等装修建筑材料,次数达十余起,获利56740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彭某刚等7人共同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情节严重,均应当以强迫交易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中,法庭对7名被告人的被指控事实分别进行了法庭调查,公诉机关就起诉书指控向法庭出示了相关证据。控辩双方就证据进行了举证质证。

一审宣判

7名“沙霸”分别获刑

4月12日,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恶势力案件作出一审宣判,彭某刚等7名被告人被定罪判刑。

法院认为:被告人彭某刚、余某、吴某辉、桂某、徐某平强卖商品,情节严重;被告人邬某站、李某鑫明知他人强卖商品而予以帮助,各被告人均已构成强迫交易罪。被告人彭某刚、余某、吴某辉、桂某、徐某平依托“金宇建筑便民服务部”纠集在一起,并拉拢邬某站、李某鑫为共同长期实施强迫交易而组成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根据各被告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危害程度,月湖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强迫交易罪,分别判处彭某刚恶势力团伙成员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主犯彭某刚和骨干成员金某、吴某辉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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