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民为中心 精准扫黑除恶

法官应精准研判形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办案,既要坚持扫黑除恶、除恶务尽,又要保障涉案当事人合法权益,精准扫黑除恶。要统筹运用媒体,通过典型案例,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2019年4月9日,全国扫黑办发布了关于办理扫黑除恶案件的四个意见。这四个意见为我们扫黑除恶司法实践指明了方向,统一了认识,提供了更为精准的标准。人民法院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办案,既要坚持扫黑除恶、除恶务尽,又要保障涉案当事人合法权益,精准扫黑除恶,让扫黑除恶经得起群众的评议、法治的检阅、历史的检验。

首先,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认识到扫黑除恶为人民的本质,既要坚持扫黑除恶、除恶务尽,又要保障涉案当事人合法权益,精准扫黑除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就是要不断增强法官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为人民的本质,认真学习贯彻全国扫黑办发布关于办理扫黑除恶案件四个意见的具体要求,以扎实有效的工作成效来丰富扫黑除恶司法实践,精准打击黑恶势力,使黑恶势力无处藏身。根据刑事法治的基本精神,法官应精准研判形势,坚持扫黑除恶、除恶务尽,精准严惩黑恶势力。要精准研判当前本地扫黑除恶形势,找准突破口,抓住关键点,久久为功,持续用力,从重从快依法严惩了黑恶势力。应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精准打击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怨最恨、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同时,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精准认定案件事实、精准适用法律。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关,精准适用法律,严格依法区分违纪与违法,一般犯罪与涉黑涉恶犯罪的区别,切实保障涉案当事人合法权益,不枉不纵,既要严惩黑恶犯罪,又要防止认定上的扩大化。

其次,统筹运用媒体,通过典型案例,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一个鲜活的司法案例胜过一沓文件。要用足用活鲜活司法案例的作用,就要统筹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部署宣传报道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的典型案例。一是通过司法公开,彰显扫黑除恶成效。针对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的重大典型涉黑涉恶案件,通过裁判文书公开上网、庭审直播、走进法庭、召开新闻发布会、互联网、微博、微信、今日头条等多种形式,及时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的宣传报道工作,彰显扫黑除恶的成效。二是根据审理涉黑涉恶案件的进展情况,统筹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发布黑恶势力典型案件,把每一场涉黑涉恶案件庭审都变成普法教育的“公开课”,让黑恶势力原形尽显,人人喊打。通过具体典型的涉黑涉恶案件,从“法、理、情”多角度、全方位地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释法说理工作,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阳光、温暖,也通过精心、细致、负责任的释法说理不断地提高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杨琰珂 张国宪)

(原文链接:http://rmfyb.chinacourt.org/paper/html/2019-04/21/content_154494.htm?div=-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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