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回应吃完饭索要发票时,店员说发票用完了的行为?

好酷龙仔


以前很常见,现在基本都会给机打发票。

之前的话,商家和消费者基本都达成了某种程度的共识,一说扯定额发票(可刮奖那种),商家说没有,店员就会主动补偿说送一瓶饮料吧(一般是雪碧或者同价位的易拉罐),要么就优惠几块钱之类。

现在的话,一定会要求商家给发票,要么就等几天再来拿,毕竟是报销用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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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故事的猫小姐


现象

现在大家到饭店吃完饭,向饭店索要发票时,经常碰到店员说发票用完了,明天再来,等到第2天去,又说老板不在,现在没法开票,然后能拖就拖,结果最后拖得你没有脾气,就没法要发票了。这种现象,大家经常碰到。

原因

这是因为餐饮行业一直是税收管理的一个难点。餐饮服务业主要面向消费者,索要发票的人群很少,再加上绝大多数的饭店都是个体户,而且多数是都是不达起征点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为了少交税,他们尽可能想法让税务机关把定额定的低一些,同样,定额定的低了,税务局供应的发票也就少了,所以他们要控制自己的发票开具的数量和金额,一定保证每月不能超过定额。

同时饭店也知道,个人消费者索要发票,一般来讲,没有什么大的用处,但是对饭店来讲,那么要占用他的发票数量,还有可能让他超过定额而到税务局交税,所以,饭店通常对个人消费者索要发票是能不开就不开。

这种现象的产生的根本原因是税收管理上的一个很大的不足或者是现状,那就是以票控税。现在税务机关对多数纳税人都是根据发票来进行纳税情况检查的,这不是法律所规定的,但是却是一条不成文的潜规则,已经沿袭了多年,而且这种风气,在短时间内也很难消除。这就造成了发票成为了实际决定是否纳税的主要因素。


应对依据

大家在消费时碰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呢?各位网友也讲了很多好的做法,这里就不在重复了。但是,无论采取什么策略,最主要的一点是要有税法的依据,这样才能够站在一个有利的地位上,否则的话,就会产生很大的口舌,而且还不一定能够得到自己所需要的发票。

让我们看一看,饭店不开具发票,违反了哪些法规条例?

《发票管理办法》第19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这条明确了饭店向消费都开具发票是一种义务,不能直接拒绝。不过多数饭店也很聪明,不说不给开,只编造说发票开完了、开票人不在等理由来避免留给消费都拒开发票的证据。

《发票管理办法》第35条规定,对于应开而未开具发票,由税务机关可以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可以没收。

这条规定了,对于应开而未开具发票的处理规定,应该说还是比较严格的,只不过在实际运用方面执行的并不是很到位。

另外还有一点消费者索要发票不太有利的规定,那就是《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25条规定,向消费者个人零售小额商品或者提供零星服务的,是否可免予逐笔开具发票,由省税务机关确定。

不过目前,在全国绝大多数省份基本上没有更加明细的规定。不过这一点规定,还是需要大家记着,如果对方说这是零星的服务,那你就要对方拿出省税务机关的规定。


具体应对策略

现在转回来,说一下碰到不给开发票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

上策:如果你真的需要发票,那么建议大家在订餐前先询问一下饭店能否开具发票,最好得到承诺,这样万一他不给开具发票时,我们也能站在有利的凭据。

中策:如果在订餐前忘记询问了,那么建议在结账前先要求饭店开具发票,尽量不要先结账,因为一旦你交钱给他,你就成有利地位变成弱势地位,只要你没有交钱,在后面可能的口舌纠纷中,你就可以占据有利地位。

如果前两个都没做,那么只好采取下策了。首先要给饭店把税法的规定讲清楚,做好税法的宣传,告诉他们如果不开具发票,只要向税务机关举报,税务局肯定派人处理,最终饭店肯定会在税务机关要求下开具发票的,而且有可能会受到处罚,所以没有必要非要拖着不开发票。如果饭店仍然执迷不悟,那么就要在收款后索要收据或者是收款的其他的凭据,比方说支付宝和微信等电子支付的凭证,然后拨打当地12366向税务机关进行反映会举报。税务局肯定会根据你的举报内容,进行核实,并责令饭店并开具发票。因为是有办结要求的。


结语

不过,今年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大力推行,作为饭店这种小个体户,他们的每个月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会按照10万来享受免征增值税,这个限额,可以满足绝大多数饭店的用票需求,所以,我觉得这样的事情应该会越来越少。但是不管怎么说,只要以票控税的管理手段没有得到改进,这种现象就绝不会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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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刀三爷


先给你说说,饭店为什么要这么做吧!

在2019年之前,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起征点是3万元,一般的饭店基本都是小规模纳税人,意味着这家饭店一个月最多只能开3万元的发票,超过3万元发票,那就得去税务局缴税。

但是,你仔细想想,一般稍微生意好点的一个月营业额怎么也不会低于3万元,按平均每桌饭算400元,这一天就算只有3桌客人,一天的营业额就是1200,一个月就超了3万元的起征点,如果每桌的客人都要求开发票,饭店去报税的时候,发票就超起征点了,就得缴税。

所以,大部分饭店为了控制开票限额,达到不缴或者少交税的目的,只能说发票开完了。

再说说,碰到这种情况你该怎么办。

1.如果你还没付款,就跟饭店说,你要是不给发票我就不买单;

2.如果已经买单了,那就要保存好付款凭据,你就直接跟他说,你可以缓几天给我也没问题,但是如果他就说没有发票,你就说,我直接去找税务局投诉你们。一般到这步,都会给你发票的。


huaihua老周


看到这个问题,立刻想起本人有一次出差在汕头的经历。

早上退房的时候,老板开车在外面等着呢。问他们要发票,那前台就回应说电脑还没开机打印不了哦。我想这也不是多大事,就说那你赶紧开机,我等你。等啊等啊,等了五分钟,还是没有动静,我又问一次怎么啦。前台说电脑很卡,开机很慢,要不你做沙发等一下。好呗,那我继续等。等啊等啊,外面等的老板不耐烦了,跑进来问什么情况,我就巴拉巴拉跟他说了。然后他就用潮汕话跟那前台巴拉巴拉一通。然后就跟我说,遇到这种情况就是没发票,你叫他开收据就行。我一听傻了,问老板,没发票直说就行啦。老板说怕你是税务啊。

所以这件事告诉我,遇到不开发票的就找税务。


xiao二哥向前冲




首先对您用餐后索取发票的行为点赞。索取发票是消费者的权利,同时提供发票也是餐馆的义务。

您去餐馆消费后,店员说发票用完了的现象,或许是真实的。但您反映走了几家店,都是这样的结果,那就不真实了。我建议您下次遇到这种情况时,把您的地址电话留给店员,让他三天之内将发票寄到您的手中。同时当着店员的面将餐馆墙上悬挂的工商执照用手机拍下来。

三天之内,如果还未收到。你就可以拨打当地的12366服务热线,将餐馆的名称和地址准确表述,求助她们帮你解决。餐馆的国税管理员会很快找到他们,责令餐馆给您补发票的同时,国税局依文件会对餐馆进行严厉处罚。12366是国家税务总局设立的服务热线,非常靠谱。


餐饮企业营改增之后,要向国税局缴纳增值税。向消费者开具的发票种类有:

增值税普通发票「含卷式」、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通用定额发票、

通用机打发票「含卷式」。





纳税人的收入从是否开具发票的角度分为开票收入和不开票收入。但是向税务局申报收入时应包括开具发票收入和未开具发票收入。对于开具发票的收入,企业与税务局联网是不可逃税的。而对于未开具发票的收入,很多餐饮企业在这方面做文章,尽量向税务局少报收入,少纳税。

餐饮企业、超市和百货商场一样,他们最大的消费群体是个人消费者。个人消费者很少在消费后向餐饮企业、超市和百货商场索取正规发票。因此他们就不大情愿向个人消费者提供发票。目的只有一个,少报收入,少纳税。

作为餐饮企业,是增值税的纳税人,而消费者是增值税的负税人。餐饮企业向国税局缴纳的增值税都是由消费者来承担的。消费者到餐饮企业就餐,餐饮企业提供服务,消费者支付餐费的同时,已经将增值税税款支付给餐饮企业,因此消费者有权利向餐饮企业索取发票。定额发票刮奖功能,就是鼓励消费者消费后向商家索取发票堵塞偷漏税环节。



维护国家的利益,维护税收的尊严。


税月静好35


吃完饭,索要发票是个正当行为,但经常会遇上收银讲,发票用完了,下个月来拿吧。这是经营饭店的一个套路吗?这是为了偷税吗?我遇到过这么几种情况。

1.这个月发票用完了,下个月来拿。我不明白,经营饭店税务局会控制发票的数量?难道不是开出的发票越多,饭店挣钱越多,税收越多吗?要么就是饭店老板偷税,但税务局不查税吗?查到了,不惩罚吗?

2.发票没有,送您瓶饮料可不可以?好吧,我承认,每次吃完饭我都会问收银员要发票,就是为了这瓶饮料。反正我拿到发票也没地方报销,要是店家爽快开了发票,我还有点小失落,感觉亏了一瓶饮料。

3.开票要社会信用代码,没有就开不了。一次吃过饭,我要求开票。收银问我报销吗,我说不报。收银说不报就别开票了,也不提送饮料的事。我不依,坚决要求开票,她就找我要社会信用代码,说没有代码打不出票。我又不报销,也没公司,上哪找社会信用代码,但我没放弃,不开票不走人。后来,要了我的身份证号,打在了发票上。但总觉得怪怪的,又不知道哪里不对。个人吃饭开票,要身份证号吗?

4.吃了东家的饭,开了西家的票。不知道这又是什么逻辑?

5.还遇过刷卡机打出的单子是烟酒公司,发票开出的是住宿发票。这真是害死人,刷卡单和发票对不上,报销就报不掉。为了能顺利报销,曾大晚上步行三公里就为了找个开票正规的旅店。

总结:这些怪事背后必有蹊跷,谁能帮我解惑,谢谢。


鼎鼎老师


吃完饭索要发票,店员说发票用完。

这个很经常都能见到。

我2005年也在一家中档饭店工作过(楼上楼下要有近1000平方米),我做的是“出纳”。到税务局领发票当然是我的事情了。那时我们的饭店每个月领餐饮发票为3万元。每个月3万元发票听着不少吧,但其实根本不够用。每个月都是在22号前后发票都没有了。

很多单位都是要发票回去报账用的,还必须给人家发票。

可当时也真的没有发票了,于是就给人家说:“要不给您再优惠点,就不要发票了”?

有些顾客同意,有些顾客不同意。

不同意的我们只好说:“我给您开个欠条吧,等到月初我们领到发票后您再来领取”?

最后的处理结果只能是这样。

就此问题而言,一般餐饮行业都是定税(中、低档饭店),每个月所领发票都是有限额的。如果您吃完饭、结完账、索要发票时,店家没有,就让他给您打个欠条,说个有发票的时间,到时间了您再去领取!


人在风上走


饭店吃完饭,索要发票不给的事情时有发生,想当初公司经常加班需要报销的时候,10次都有5次遇到这种情况。店员说发票用完了,可能是你的金额少不想给你开,也有可能月底了真的不充足了。



但不管哪种原因,索要发票是作为消费者应有的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制定也是为加强发票管理和财务监督,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维护经济秩序。所以,所有商家有责任和义务提供给消费者花销的发票。



我想说的是在饭店消费完索要发票是消费者应有的权利,不要觉得不好意思,遇到以上说的情况,咱们该怎么做呢?

首先,结账前需要告知收银员我需要发票,这种情况下有的商家就直接给了,有的可能会说送你一瓶饮料或者给你点优惠就别要发票了,怎么选择看你自己,另外的,说没有发票了,你可以直接说,索要发票是我的权利,否则我拒绝买单(这里不是告诉你吃霸王餐的方法啊,另外在沟通过程中一定要文明礼貌)。如果真的是没有了,一定要索要收据,等待下个月再去开票。



以上是我根据自身经历来说的一些看法,希望对有同样情况的朋友有所帮助,如果你同意我的说法或者有其他好的办法的伙伴请在下方评论留言,也希望能关注一下我,转发点赞哦!


吃货猫大鹏


一般来说,吃饭索要发票有两种目的。

  1. 可以报销

  2. 促使经营者上税

对于这两种目的来说,这两种对于消费者而言都是有好处的。

第一种,对于消费者来说可以有直接好处。如果你吃饭是可以报销的,那么你有了发票就有了凭证,就可以走报销流程,绝大多数公司都是需要发票才能报销的。另外一个好处就是,有的发票上面是可以刮奖的,如果不小心刮中了奖,那可就算你的额外收入了。

第二种,对消费者来说有间接好处。大家都知道,国家的钱大部分都是来自于税收的。只有国家有钱了,国家才能得到发展,才能建设成为一流强国,国家有了钱,才可以有足够的军事力量保护国家不受外敌入侵。这些都对于老百姓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你可能会说一个饭店偷税漏税影响不了国家大计。那如果其他地方也跟风学样呢?所以,督促经营者纳税,对于消费者来说,短期内可能看不出来,但是绝对有着长远的好处。


纳税本来就是经营者应尽的义务。如果题主吃饭只有一两家是这种情况,那么可能真的是发票用完了,但是如果很多家餐厅都是这样,那么很有可能这些经营者已经约定好了共同来担偷税漏税的责任。对于这种经营者,我们消费者索要发票,监督他们纳税是很有必要的。


如果真遇到了这种情况,可以直接向税务局反应情况,税务局也会就此情况作出处理。总之这件事交给相关部门处理就行,你唯一需要做的,就是起到一个监督的作用。要知道,我们并没有执法权,所以遇到这种事情千万不要yy自己是正义的英雄和经营者硬碰硬,虽然你有理,但是还是有可能吃亏。


一脸受气的灰太狼


大家好!

这样的事情我也经常遇到,吃完饭想开发票店家却说发票这个月用完了,暂时没有。

遇到这样的情况多了,而又确实需要发票,所以每次消费前我都会先问下店家,可以开发票么?有时候会遇到有些店里团购上的券消费不开发票这些情况。如果可以开发票又有发票,那不就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了么?

遇到这种情况,一般我会这样处理:

1.如果是需要发票报销,可以和店家商量,你是本地的话,留下你的联系方式(可以是手机或双方互留微信等),等有发票了打电话通知你过来取(把消费清单和付款凭证就好,让店家在上面备注:款已付,票未开,签名,日期),以备无患。外地消费又要坐车回去,留下联系电话地址,让店家回头快递给你,快递费实在不行你到付下,一般店家都同意!

2.不需要发票报销又想要发票,店家刚好没有,协商下没有发票让店家给你个折扣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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