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新龙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扎西多吉应邀列席新龙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一起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案。
会上,在听取县法院审委会成员对本案争议焦点的意见后,扎西多吉检察长就该案事实认定、证据采纳等方面发表了列席意见。
扎西多吉检察长还表示,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委会是落实宪法和新修订的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重要举措,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县级检察长的法定职责。有利于检法两院诠释争议焦点,消除双方在法律、法规理解适用上的分歧,提高办案质量;有利于检法两院共同维护法律权威、提高司法公信力,切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重要指示。希望检法两院坚持和完善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建立互动、积极、良性的工作关系。最后也感谢各位审委会委员对检察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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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龙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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