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对一恶势力犯罪团伙提起公诉

2019年4月22日,来宾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对韦燕辉、何龙建、韦春宇等5人提起公诉。该案系来宾市人民检察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提起公诉的首例涉恶案件。

来宾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韦燕辉纠集韦富荣(另案处理)、韦景丹(另案处理)等人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轻伤二级。韦燕辉、何龙建、韦春宇等人出于私仇、争霸,纠集多人成帮结伙持械进行打架斗殴,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二级、二人轻微伤。根据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之规定,韦燕辉、何龙建、韦春宇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手段,在本乡镇内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聚众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属于恶势力犯罪团伙,依法应从严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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