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植:追繳千萬資產返還給被害人

湖南法院網訊 4月20日,桑植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將依法追繳的被告人王某軍等人因強迫交易非法佔有的張家界影視城10號、30號、33號門面成功返還給被害人江西省宜春市房地產綜合開發總公司張家界分公司(以下簡稱宜春分公司),該案從立案執行到門面返還僅用了18天時間。

被告人王某軍、張某韻、王某豔、黃某華、王某新、袁某蘭系湘西自治州永順縣人、張家界市永定區人。被害人宜春分公司法人代表張某榮、張某父子系江西宜春人,2005年來張家界投資開發張家界影視城。因資金短缺,在2009年8月至2010年4月期間,被告人王某軍、張某韻、王某豔、黃某華、王某新等人先後四次借給宜春分公司675萬元,約定月利率為10% (俗稱1角)。2010年7月,上述五名被告人就張家界影視城尚未竣工驗收的一樓10號、30號、33號門面強行與被害人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併到房地產管理部門進行備案登記。隨後,被告人王某軍等人將上述三個門面出租,案發前已累計收取租金700萬元,情節嚴重,已構成強迫交易罪。王某軍等六人為逼取高利貸,還同時涉嫌構成敲詐勒索罪、非法拘禁罪,我院經審理依法對上述六名被告人數罪併罰,判處六名被告人三年至七年六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判決追繳違法所得返還給被害人,並處以較大數額的罰金(六人被處罰金共計400餘萬元)。六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訴,張家界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維持我院判決。

2019年4月2日,該案件立案執行,桑植縣人民法院當即成立專案組,迅速展開對6個被告人的銀行存款、不動產進行財產查詢,對他們的銀行存款予以凍結,對不動產進行查封,並向相關職能部門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對被告人強迫被害人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登記予以撤銷。期間,專案組還分別對6個被告人進行法制教育,讓他們深刻認識到自己強迫交易行為所產生的後果和社會危害。最終,6個被告人均同意將強行佔有的門面返還給被害人。三個門面的租賃人也積極主動配合法院的執行工作,使整個返還移交工作得以順利進行。

此案的執行充分彰顯了桑植縣人民法院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決心,接下來,桑植縣人民法院將繼續加大對涉黑涉惡財產刑案件的執行力度,堅決對黑惡勢力“打財斷血”,以不畏難、不懼險的攻堅精神,摧毀黑惡勢力再次犯罪的經濟基礎,防止其死灰復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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