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1 病房裡的法庭?桑植縣檢察院行暖心之舉

2018年6越8日,在桑植縣民族中醫院的一間普通病房裡,一場特殊的庭審正在此進行。

“我們是桑植縣人民檢察院的檢察官,來這裡是為了出庭公訴……”

迎著不少患者的疑問,桑植縣檢察院的兩名檢察官在病房內為大家耐心作出瞭解答。

病房里的法庭?桑植县检察院行暖心之举

(圖注:檢察官王海燕、檢察官助理韋緒芳出庭公訴。)

原來,2018年3月4日,公安機關在處理魯某某與唐某某的糾紛時,調查到魯某某在未取得持槍證的情況下非法持有槍支,並在魯某某家中搜出兩支火槍,經鑑定,其中一支被認定為槍支。2018年5月23日,被告人魯某某因涉嫌非法持有槍支罪被桑植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該案定於6月8日15時開庭審理。但是被告人魯某某因在取保候審期間嚴重摔傷無法出庭,桑植縣人民檢察院考慮到這個情況,從方便被告人訴訟、維護被告人合法權益的角度出發,為保證庭審如期進行,遂與法院商議將庭審現場移至被告人魯某某病房。庭審結束後,被告人魯某某對兩位檢察官表示了誠摯的謝意。

病房里的法庭?桑植县检察院行暖心之举

(圖注:審判長當庭宣判,被告人魯某某表示服判、懺悔。)

據檢察官介紹,這其實是踐行司法為民的一項重要制度—巡迴審判,目的是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權益,提高司法效率,體現公平、正義。

桑植縣人民檢察院一直秉承著立檢為民、服務檢察、個性化辦案的宗旨,在嚴懲犯罪的同時,充分保障每一個被告人的合法權益,踏尋心懷溫暖的檢察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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