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公佈涉企依法不予行政處罰的輕微行政違法行為目錄清單的通知
溫市監〔2019〕9號
各縣(市、區)市場監管局,市局機關各處室、直屬機構、派出機構:
為優化我市營商環境,助推民營經濟健康持續發展,提升市場監管部門服務企業、服務公眾、服務基層、服務發展的能力,根據溫州市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進一步規範涉企行政執法行為助推新時代“兩個健康”先行區創建活動的通知》(溫法建領辦〔2019〕1號)精神,市局認真梳理了涉企依法不予行政處罰的輕微行政違法行為的目錄清單,現予以公佈。請各有關單位認真遵照執行,準確把握執法的尺度,堅持教育與懲戒相結合的原則,既要遵循法律的精神、實現法律的目的,又要做到寬嚴相濟、剛柔並施、法理相融,更好地保護企業的合法權益。
本通知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溫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9年3月28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1:涉企依法不予行政處罰的輕微行政違法行為目錄清單(原市監)
附件2:涉企依法不予行政處罰的輕微行政違法行為目錄清單(原質監)
附件3:涉企依法不予行政處罰的輕微行政違法行為目錄清單(原知識產權)
附件4:涉企依法不予行政處罰的輕微行政違法行為目錄清單(原物價)
發佈單位:中國工商出版社 數字出版部
注重交流執法經驗
關注消費維權動態
同護市場公平正義
共觀市場經濟大潮
權威●專業
①複製“微信號或ID”,在“添加朋友”中粘貼搜索號碼關注。
微信號:banyuekan 公眾賬號搜索“市場監管半月沙龍”
編讀交流QQ群:304158374
聯繫信箱:[email protected]
閱讀更多 市場監督管理半月沙龍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