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取禮金、充當“保護傘”,桂林兩名黨員幹部被“雙開”!

近日,廣西紀檢監察網發佈消息:桂林市資源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原局長

易春林以及桂林市公安局象山分局桂青派出所所長李文忠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易春林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收取礼金、充当“保护伞”,桂林两名党员干部被“双开”!

日前,經桂林市監委指定管轄,興安縣監委對資源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原局長易春林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監察調查,並對其採取留置措施。

經查,易春林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他人禮品禮金;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

易春林身為黨員幹部,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依據《中共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

經資源縣紀委監委研究,並報資源縣委批准,給予易春林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李文忠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收取礼金、充当“保护伞”,桂林两名党员干部被“双开”!

日前,經桂林市監委指定管轄,龍勝縣監委對桂林市公安局象山分局桂青派出所所長李文忠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監察調查,並對其採取留置措施。

經查,李文忠違反國家法律,利用職務便利和職務影響力,為他人謀取利益,充當桂青派出所轄區內涉黃場所和賭博場所“保護傘”,徇私枉法,並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

李文忠身為黨員幹部,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並涉嫌犯罪,屬於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的典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依據《中共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給予李文忠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