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雙版納州兩級法院公開宣判兩起涉惡案件

昆明信息港訊 記者周然 通訊員施寶露4月23日,西雙版納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王廣貝等6人涉惡案件進行公開宣判,景洪市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周柯等6名惡勢力犯罪集團“套路貸”案進行公開宣判。西雙版納中級人民法院對外通報兩起涉惡案件宣判情況。

西双版纳州两级法院公开宣判两起涉恶案件

4月23日上午,西雙版納州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州中級人民法院)在勐海縣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王廣貝等6人非法拘禁、故意傷害、組織他人偷越國境、偷越國境一案進行公開宣判。

經州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王廣貝、劉華先後偷越國境到緬甸,欺騙、引誘多名中國公民到緬甸境內賭場簽單賭博欠下高額賭債,先後邀約並安排被告人王廣路、王建洪、馮連傑、馮留傑偷越國境到緬甸,以索要賭債為名非法拘禁多名中國公民,嚴重侵害中國公民的人身權利,形成跨境“惡勢力”團伙。

宣判會上,州中級人民法院依法以被告人王廣貝、劉華犯故意傷害罪、非法拘禁罪、組織他人偷越國境罪、偷越國境罪,數罪併罰,分別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另外,以被告人王廣路、王建洪、馮連傑、馮留傑犯故意傷害罪、非法拘禁罪、偷越國境罪,數罪併罰,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十六年至十一年不等,均並處罰金。

同日,景洪市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周柯等6名惡勢力犯罪集團“套路貸”案進行公開宣判。景洪市人民法院審理查明,以周柯為組織策劃者,玉豔、劉浩等人為骨幹,多次糾集楊建、李普明、鄧成雲等人,使用非法拘禁手段,實施敲詐勒索違法犯罪活動,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形成“惡勢力”犯罪集團。

西双版纳州两级法院公开宣判两起涉恶案件

法院審理認為,周柯夥同玉豔以非法獲利為目的,通過騙取受害人不斷借貸平賬、以貸還貸、壘高債務,多次敲詐勒索他人財物,二人均構成敲詐勒索罪;以周柯為首,玉豔、劉浩為骨幹,楊建等人為成員的惡勢力犯罪團伙,為索取非法高利貸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構成非法拘禁罪。

景洪市人民法院依法以敲詐勒索罪、非法拘禁罪,數罪併罰,分別判處周柯有期徒刑十年,判處玉豔有期徒刑五年,均並處罰金;以非法拘禁罪判處其餘被告人有期徒刑兩年至三年不等。

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社會各界人士及州、縣(市)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代表旁聽了此次宣判會。

宣判會後,州中級人民法院對外通報了兩起案件的宣判情況及西雙版納州兩級人民法院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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