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陆一包工头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获刑一年六个月

安陆法院:董志新



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岂能规避逃匿?近日,安陆法院以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判处安陆某建筑工程包工头张某有期

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2007年10月至2015年11月,安陆建筑工程包工头张某先后承建了安陆市某镇卫生院及某村卫生所、某乡卫生院、原安陆市某局以及原湖北某车辆检测有限公司(现某车辆检测有限公司)等装修和改扩建工程项目,期间拖欠李某等人工资。经安陆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多次责令其支付仍置若罔闻。张某于2015年12月26日逃匿,用“失联”的方式规避支付。

2017年1月17日,安陆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将张某涉嫌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一案移送安陆市公安局审查。警方于当年1月19日立案侦查。2018年10月16日,张某在广州火车东站被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分局东站派出所抓获归案。张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张某当庭表示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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