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有沒有權利規定封陽臺的門窗必須有物業訂製?

海濱小鎮6


物業公司根本沒有權利規定封陽臺的門窗必須有物業訂製。

現在很多小區交房後,物業要求封陽臺所有的材料必須有他們物業訂製或直接制定施工單位,而從中獲利,這已經嚴重違反了業主的合法權益,業主完全可以向當地物業主管部門反映情況,通過協調的方式解決,如果不能協商解決,業主也可通過訴訟途徑維權。

1.從法律地位上講,業主和物業公司的關係是委託和受委託關係,物業公司在物業服務的過程中,無權對業主進行強制性的管理和制約。而且房屋的所有權是業主本人,只要業主沒有違反物業管理的相關規定,業主本人完全可以根據需要來封閉自己的陽臺。

2.交房後,物業公司完全可以根據整個小區外觀需要規定樣式、顏色等,但沒有權利

規定封陽臺所用的門窗及護欄必須有他們自己訂製。

3.業主可以根據物業規定的樣式、顏色等要求完全可以自己購買訂製以及安裝,這完全沒有損害到其他業主的利益或違揹物業管理的相關規定,如果物業從中阻撓或干涉,這完全侵犯了業主的權益。業主完全可以通過訴訟進行維權。

以上是我的分享,喜歡的話可以關注,謝謝。


用心看樓市


先講一個政府關於指定服務商,被糾正的故事吧。

某直轄市住建委,為加強公維資金的使用監督和工程質量,通過公開招標的方式,分別建立了電梯維保、樓頂防水等第三方服務商資源庫。各物業公司出現以上問題時,原則上必須從庫裡確定服務商,公維資金才能順利使用。否則,你懂的,基本沒戲。

此政策執行了很多年,沒人敢說個不字。從事這些行業的老闆們,紛紛聯繫住建委,希望有機會進入資源庫。

2017年,政府內部核查時,市發改委發現此問題,要求住建委取消資源庫,理由是限制了公平競爭。

必須給發改委點贊,有競爭,才有優質服務,真真兒符合了十八屆三中全會確定的,讓市場對資源配置起決定性作用的大政方針。

對你們小區來說,物業這是作死的節奏,可以向發改委舉報。小區有管理規約,業主可以按管理規約去封閉陽臺,至於選用哪家,消費者有自主選擇的權利,物業沒權力限制。

強烈建議發改委建立企業黑名單數據庫,一旦出現這種壟斷違規被查證屬實的,除了行政處罰,還要讓企業進黑名單,各單位不得與其合作,企業法人終身禁入該行業。

連政府都糾正了,你們的物業真牛!


姜姜聊物業


首先物業沒有權力來統一封陽臺。

其次,小區是大家的。在封陽臺時,統一規格、色調、風格,形成和諧共建的小區。

第三,物業可以通過招標確定一、二家有資質的陽臺窗製作、安裝企業,為業主提供便民服務。集中採購,量大價低。同時,有效保證安全作業、文明施工。

第四、業主根本物業提供的施工圖,自主確定、選擇安裝企業。

大家本著良好初衷,才能把事辦好,才能為業主更好服務。



顧小兵1


這個物業是沒有權利的,不過物業有一項權利是為了保持樓宇的整體美觀性,關於個人製作的封閉陽臺樣式必須與其他戶型一致。如果用了不同的圖案,樣式,材質等,物業可以聯合城管要求業主自行拆除重新制作(尤其是臨街的房子),這個是城管的職責,保證城市道路兩旁建築的統一美觀性。

你自己找,然後只要能製作的跟別人一樣就沒問題。


Cream陳


這個問題涉及權力與義務。中華人民共和國一切權力屬於人民,物業公司不是權力機關,更不是人民,她只是服務機構。但是物業公司有義務按照物業合同並遵詢相關法律法規引導業主封閉陽臺。


去島上釣魚1


物業並非政府基層組織,政府的最基層組織是居委會!物業應稱之為服務公司,而非管理公司。物業是以嬴利為目的,私有制的公司。


建萍AB


沒有任何權利哈!那是你自己的權利哈。涉及物權法,多的道理就不說了。你就記住,沒有任何人干涉你封閉陽臺。不過你封閉陽臺不能傷害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


霓裳掠影


物業憑什麼干涉業主的選擇?簡直是反了。


用戶9560121408750


物業的權力是業主給的


笑看人生3977553400097


物業最多隻能要求外觀統一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