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時效己過,原告能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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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時效已過,原告能贏嗎?

一般情況,過了訴訟時效,從法律上講原告已經喪失了勝訴權。

但是,在以下幾種情況下,原告仍然有可能贏。

1、過了訴訟時效,被告答應履行義務。

2、過了訴訟時效,但是被告在庭審中未提出訴訟時效方面的抗辯。

3、過了訴訟時效,被告無正當理由不出庭,法庭缺席判決。

還有些情況,表面上看是過了訴訟時效,但實際上根據法律規定並沒有 過,這些時候及時起訴還是完全可以的。

3、在訴訟時效內,原告一直在主張權力,從原告最後一次主張權力到起訴,尚未超過訴訟時效規定的時間。這種情況相當於訴訟時效的中斷。

例如,原來的借條約定2016年6月1日歸還,按《民事總則》的規定,訴訟時效應當是計算到2019年6月1日,但是在2019年6月1日之前,債權方有證據證明一直在向對方主張權力,則訴訟時效會一直向後延伸,最長20年。

4、按時間計算表面上是過了,但是按法律規定並沒有過。

例如人身傷害糾紛的訴訟時效是一年。從當事人知道或應當知道開始計算。某甲2019年5月1日交通事故受傷,交警的責任認定是5月20日收到,出院是12月25日辦理,傷殘鑑定報告是 次年1月13日收到。則這個案子,訴訟時效從2020年1月13日開始計算起一年內有效。


等等。


淮北日月升


民事訴訟案件,有一定的訴訟時效,一般情況下訴訟時效從權利人知道或應當知道自己的權利受損之日起3年。意思就是說,權利人在這三年內要及時想義務人主張權利,不管你是通過去找義務人民法院還是通過訴訟,你必須在這個時間段去主張自己的權益並做好相應的記錄,留下相應的證據材料。如果你超過這個訴訟時效再去主張權益,可能會面臨著被駁回訴求的風險。


對於已超過訴訟時效的案子,法院在受理案件及審理過程中會善意提醒你,但他們不能也不會主動提醒被告。只有在被告自己提出已過訴訟時效的抗辯理由時,法院才會依法審理確認,被告未提出來,法院不會主動審查的。


所以,你可以在被告還不知道或未提出抗辯之前。找到被告和你重新達成還款協議或更換相關債務憑證,重新讓被告確認好債權。對於有些案子,你可以反覆回憶一下之前你找過被告主張權利的證據,從而來中斷訴訟時效,延長訴訟時效。


PoWer


雖然債權超過訴訟時效,但是訴訟時效是屬於當事人的抗辯權。根據規定,若當事人沒有主動以訴訟時效作為抗辯,法院是不得主動適用或進行釋明。

所以,債權超過訴訟時效,若想要官司勝訴,只能是被告未主動提出訴訟時效抗辯。未提出訴訟時效抗辯主要有兩種情況。第一種,被告參與訴訟並未提出訴訟時效抗辯,這種可能有多種情況,例如被告自己應訴並不知曉訴訟時效抗辯,也有可能被告願意承擔債務等情形。另一種就是被告未到庭,法庭缺席審理。被告經傳喚未到庭參加訴訟視為其放棄其訴訟權利,所以自然也沒有提出訴訟時效抗辯。

目前,訴訟時效的期限是3年,從債務到期之日起開始計算,所以若是債務到期應當及時採取訴訟等方式維護權益,避免因為訴訟時效問題而導致訴訟請求無法得到支持。


葉律師


不能贏,特別是社保補繳時效已過,起訴已敗訴,不知還有什麼好方法維權?也許只能放棄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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