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管癌系列科普--3、食管癌的放療和化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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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某縣某政府公務員是我們的一位病人,三年前他患肺癌的時候,是那種臨床上屬於早期,手術中卻發現肺癌已經伴有種植播散的病人,因為是腺癌伴有EGFR的基因突變,術後他一直在服用靶向藥物,三年了,他終究還是耐藥了,以前每隔三個月,他兒子就會來找我,給他爸的報告單簽字,領取免費贈藥的隨訪單和處方,有兩年多的時間我都沒見過他。

突然三個月前,他兒子沒來,換成了他本人親自來,我建議他停掉靶向藥改為化療,兩個週期的化療過去了,昨天他再次來找到我和楊主任,幸運的是他化療效果還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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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他告訴了我們一件事情:他40歲的兒子,患上了食管癌,在老家找了一位知名的醫生做手術,因為腫瘤侵犯了周圍的氣管和大血管,開胸後又關上了,open-close,後來輾轉又找到當地的腫瘤醫院進行了化療,效果也不理想,又再次做了放療,當放療20次的時候(術前放療的劑量,根治放療則要做30次),腫瘤終於退縮了,有位醫生建議他們再次手術,因為年僅40歲,腫瘤縮小後,手術對於根治仍然有一線希望。我知道,現在的這位醫生也是赫赫有名的一位大專家,他敢於挑戰這種二次開刀,又經過放化療治療以後的手術,於我是心生敬畏的。可是,病人本人不再同意手術了…

我想建議他的是,如果手術依然保有根治的可能性,醫生又願意手術,那麼完全值得嘗試一下,因為沒有看過具體的病情資料,這也只是我內心裡的想法和執念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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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國家,食管癌位居所有惡性腫瘤發病率的第6位,基本上都是鱗狀細胞癌。中國的食管癌佔世界的60%。癌症是絕症,癌症是可以根治的,癌症做完手術還會復發,癌症不一定非要做手術等等諸如此類的說法其實都對,那是因為說起癌症的治療,絕不能一概而論,要是非得鬍子眉毛一把抓,那還真是怎麼說怎麼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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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癌症選擇治療的主要依據就是他的分期,是早期的,中期的,還是晚期的,當然醫學上絕對不會分的這麼籠統,使用最為廣泛的是腫瘤的TNM分期系統

這套系統是國際抗癌聯盟(UICC)自1958年起發表並每隔幾年就會修訂的惡性腫瘤分期。目前正處在第7版和第8版分期更新換代的交疊期。

T表示原發瘤範圍,用T1-T4表示浸潤範圍的遞增,比如說食管癌的T1指的是腫瘤侷限在粘膜,T2則說的是腫瘤向外侵犯食管肌肉層,T3說的是腫瘤侵犯了食管外膜,T4說明腫瘤侵犯了食管毗鄰的臟器比如氣管、主動脈、脊柱或者心臟。

N表示區域淋巴結情況,沒有淋巴結轉移是N0,N1-N3表示轉移程度的遞增。

M表示遠處轉移,一般指的是依靠血行播散轉移到別的器官,M0是無轉移,M1是有轉移。不同的TNM組合,會有一個總的分期,比如1-4期,一般我們說的晚期指的是4期,有遠處轉移的,不論有怎樣的T和,他就是4期。一般說的早期,指的是沒有淋巴結轉移沒有遠處轉移而腫瘤本身又侷限在肌肉層以內的1期患者,即是T1-T2患者,首選的辦法是手術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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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提到過,食管分頸段和胸段,雖然手術是食管癌的首選治療辦法,但是頸段食管癌卻以放療為首選,因為手術對頸段食管癌的根治性存在問題,頸段食管一共長5cm,而手術要求切除病變以上5cm以上的正常食管才能滿足根治性,所以手術一般都面臨切喉的問題,切喉以後病人的氣管改道至頸部,也不能說話,生活質量會非常差。

切喉手術以後傷口癒合緩慢,而往往這樣的病人都需要術後再做放化療來預防,術後放化療一般在手術恢復完全後越早開始越好,國內目前推薦在一個月以後,國際上有些積極的醫療中心,會在術後2周就開始,而一般認為,超過術後2個月才開始的預防性放化療是沒有意義的,所以頸段食管癌手術恢復的慢,勢必也影響了後續治療的時機,導致複發率高。綜上所述,頸段食管癌就以放療作為首選了。

放療在食管癌的治療中有舉足輕重的作用,術前術後均可以做放療。還可以做根治性放療(放療射線的總劑量達到器官的耐受極量)。放療和化療同時使用叫同步放化療,先後使用叫序貫放化療。跟化療一樣,術前放療為的是縮小腫瘤,便於手術;術後放療則是為了預防復發。做不了手術的病人,又沒有遠處轉移,那麼要針對腫瘤做根治性的放療,所謂的根治性放療,可以理解成,放療也盡力了,達到了能放療的最大劑量。

除此以外,有些已經發生了遠處轉移的病人,因為食管梗阻,吃不了飯,明明知道轉移灶照射不到,卻還是給食管癌病灶本身做放療,那麼這叫姑息性放療,為的是局部縮小腫瘤,緩解吃飯梗阻的症狀,提高生活質量,本身姑息性治療並不能延長患者的壽命,解決的都是一些生活質量方面的問題,畢竟讓病人減少不必要的痛苦,是治療的第二原則。第一原則當然是延長壽命了。

食管癌的放療根據治療的目的,總劑量也不同,比如根治性放療一般總劑量60Gy,分割30次。術前放療和術後預防性放療都是40Gy,分割20次。如果病人的耐受性比較好,同步的放化療是個不錯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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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管癌的化療,對於鱗癌來說,目前最常用的化療方案是紫杉醇+順鉑,即所謂的TP方案,T是紫杉醇(paclitaxel)的簡稱,P是順鉑(cisplatin)的簡稱,有一些不完全相同但是同類的藥物,比如紫杉醇變成多西紫杉醇或者蛋白結合型紫杉醇,順鉑換成卡鉑或奈達鉑,本質上都還是TP方案。

化療也分術前化療,術後化療,同步放化療中的化療等等,根據目的不同,起的名字不一樣,本質上都是每21天作為1個週期,給患者輸注一次TP,輸注一次TP的時間大概是兩天,所以同樣的,患者每個週期的化療只用住院兩天,剩餘的19天完全可在家裡靜養,當然因為化療帶來的一些副作用,可能需要病人定期的來醫院抽血化驗,以此來監測潛在的副作用,並做及時的處理。

化療的效果如何,一般每個週期都複查療效的做法是堅決不可取的,往往都以兩個週期為單位,做一次複查以便評估療效,因為往往第一個週期都是化療的誘導期,是看不出療效的,複查腫瘤沒有縮小是種假象,勞民傷財又徒增煩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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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管腺癌在我國比較少見,一般化療方案和胃癌相通。腺癌的生物學行為也和胃癌相似,還有一種腫瘤叫胃食管交界部腺癌,就是以前我們說的“賁門癌”。

化療和放療一樣,不像肺癌的靶向治療那樣長期服用,化療的週期也是有限的,因為人體對化療也同樣是有耐受極量的,食管癌經受六個週期的TP化療,就算是最多的了。腺癌的化療方案則可以經受8個週期。

如果得了晚期的食管癌,只能做放化療控制病情,那麼放化療的週期都做足了,病情也得到了控制,後續怎麼辦?這是個很尖銳刻薄的問題,醫生面對晚期病情的無奈也許就在這裡。目前的建議是:雖然腫瘤不能得到根治,但是已經控制住了,疾病會進入一段時間的穩定期,暫且不用接受別的治療,定期觀察,目前合理的觀察的期限是每2-3個月複查。穩定期能有多長?因人而異,短的3個月就可以進展,長的3年以上也不會進展,還有些晚期的食管癌,經過放化療真的可以根治,病人長期生存,只不過這樣的病人只佔極少數。如果病情在穩定期過後出現進展,那麼只能再次接受二線的治療,更換化療方案等等,這個時候就可以考慮除了手術、化療放療以外,那些比如介入、射頻、粒子植入、支架等等治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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腫瘤的五年生存率,不是說得了癌症,就只能活五年了,絕對不能這麼理解。早期癌症接受手術治療可以根治。中期的需要接受手術、化療、放療的綜合治療,也有很大程度的根治概率。晚期癌症,接受放化療,雖然根治的概率極低,但可以控制病情延長壽命。因為要觀察療效,隨訪病人,所以不管對於哪一期的癌症病人,都引入了5年生存率的概念,這僅僅是一個概念而已,而且都是醫生便於總結經驗的一個專業術語。比如醫生要觀察年齡超過60歲的4期食管癌接受放化療以後的療效,就會隨訪這個群體,觀察他們的5年生存率,換句話說,就是這個群體存活5年以上的概率有多少,或者是說這個群體裡有多大比率的人,在確診後5年,還活著。於病人,因為病人都是一個完整獨立的個體,治療的效果也因人而異,醫生實在沒必要反覆強調5年生存率的問題,更何況5年存活率往往都是統計軟件估算出來的。那些存活過5年的晚期病人,往往都還會再活5年,10年。所以,其實5年生存率是醫生之間便於交流療效的一個引入概念,這個概率不值得也不應該用來回答患者家屬經常問的問題:請問病人還能活多長時間?醫生不是算命師,也無資格去宣判一個病人的生存期限!

生命總是會給我們帶來驚喜。

三年前,有一個做過化療、手術、放療,然後治療結束三個來月後,就出現了胸膜轉移的食管癌病人,因為合併肝硬化,我們也無力再給他治療,就放任他回老家了。昨天病人的兒子突然跑來跟我說,三年多了,他爸爸還活著,後來他爸爸做了轉移灶的放療,後來又出現了骨轉移,又做了放療,現在腫瘤控制的很穩定。只不過因為反覆放療帶來的慢性肺炎出現了咳血,他這次來求助是為了做介入治療止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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