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沙工“酒駕”被查 坦言沒想到這麼嚴

4月23日,峽江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查獲一起“飲酒後駕駛機動車案”,對違法行為人孫某處以駕駛證一次性記12分、暫扣6個月駕駛證並處罰款1500元。面對如此嚴厲的處罰,孫某悔之晚矣、後悔不迭...

當天中午,峽江交警在轄區開展“酒駕”整治。2點05分許,民警攔下一輛二輪摩托車例行檢查,發現該車駕駛人、一名中年男子面色潮紅,且嘴裡呼出一股“酒氣”。遂立即對其進行現場酒精檢測,結果顯示為“56mg/100ml”,屬“酒後駕駛”。經詢問,孫某對飲酒後駕駛二輪摩托車的行為供認不諱。

據孫某反映,他是外地人,兩個月前來到本地務工,在峽江縣贛江邊一沙場做洗沙工。因為眼下天氣變熱,自己是做體力活,工作半天也有些疲勞,當天吃中飯忍不住喝了一瓶多“啤酒”,想以此解渴解乏。飯後,孫某騎摩托車去峽江縣城買點東西,剛進縣城不久就被交警逮住。

查證屬實後,辦案民警對孫某依法進行了處罰。事後,孫某表示,自己是外地人,又是鄉下人,以前在家時沒聽說交警查“酒駕”這麼嚴,今後一定要汲取教訓。(峽江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姚永忠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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