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梧州市通報3起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

梧州:梧州市通報3起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

1. 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原局長鍾濤僱用涉惡性質人員違法保護他人合營砂場進行非法開採等問題。2015年至2017年期間,時任岑溪市人民法院副院長、岑溪市河道採砂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的鐘濤受他人請託處理砂場糾紛,糾集具有涉惡性質的人員到他人合營砂場駐場看守,縱容涉惡性質的人員使用暴力、脅迫、毆打等手段處理砂場與村民的糾紛,為砂場非法開採河砂提供保護。此外,鍾濤還存在違反政治紀律、群眾紀律等嚴重違紀問題。2018年12月,鍾濤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違法犯罪問題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 藤縣公安局古龍派出所原所長何慶藝干預偵辦涉惡涉黃案件等問題。2018年5月,何慶藝嚴重違反工作紀律,違反公安機關工作規定,打探、過問犯罪嫌疑人肖某某等人的案件偵辦情況,為涉案人員說情,干預辦案,影響案件偵查工作。此外,何慶藝還存在違反政治紀律、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問題。2019年3月,何慶藝受到留黨察看一年、撤職處分。

3. 梧州市公安局城東派出所原教導員周銘在掃黑除惡工作中失職失責等問題。

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期間,周銘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違反程序處置涉賭案件線索和指揮案件查辦,且在查禁涉賭案件中監管不力,導致該所出現聯防隊隊員違規收取款項後對參賭人員作釋放處理的問題。此外,周銘還存在其他違反群眾紀律的問題。2018年4月,周銘受到免職處理。2018年6月、7月,周銘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處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