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法之名11、12集:公门深似海 高处不胜寒

因法之名11、12集:公门深似海 高处不胜寒

很多人拿《因法之名》与《人民的名义》比较,认为前者不如后者,但我觉得前者比后者深刻多了。《人民的名义》以大尺度反腐剧闻名,可它所谓的大尺度只是相对于以前的电视剧而已,现实新闻中的腐败尺度比它大多了,人们也见多了,甚至已经习惯了。腐败不是新闻,不腐败才是新闻。

对日常来说,腐败可能是温火煮青蛙不觉其痛,甚至在某种意义上腐败就是大众和官员的合谋,是人情社会的应有之意。给老师送个红包,给医生送个红包,给记者送个红包,送了没啥,不送反而心里不安,反而被人说不通人情世故。

可法律不同,没有多少人原意主动触碰法律,每一次碰触都可能是切肤之痛。但法律是社会秩序的基石,是社会问题的最终解决方案,避无可避。《因法之名》完全可以叫《法律的名义》,是对法律的检视和反思,这部剧真正要表达的内容不在主线剧情里,而在那些一带而过点到为止的镜头里,足以让人毛骨悚然不寒而栗。

省申诉处有一名白发老人,四十年前判的刑,入狱一年后因为监狱关不下被放出来。关不下,这是抓了多少人,这里面又有多少无辜?1983年我国搞严打运动,这是如今典型的饱为诟病的运动式执法,将死刑判处权交到区县级人民法院,“可抓可不抓的,坚决抓;可判可不判的,坚决判;可杀可不杀的,坚决杀“。相比某些因为追女孩就判死刑的,老人还是幸运的,但强奸这个罪名委实也不好受。大概率老人要背负这个罪名离世了,就算是冤枉的,可是四十年的案子,拿什么证据给你翻案?

老检察官王守一说了一个以前的执法原则「疑罪从轻」,现在我们肯定都会觉得不妥,有罪就是有罪,没罪就是没罪,就因为查不清楚就给人判个刑,说不过去。并不是只有死刑才无法弥补,自由、尊严、名誉、亲情、时间、机遇……无法弥补的东西太多了。用老检察官的话说,这是给被害人家属一个胶带,可是你给那些被冤屈的人,给那些被冤屈人的家属几个胶带?这不是因正义而存的法律,这是因利益而存的政治。

那些蒙冤人的遭遇就像那名白发老人,证据很肯能已被时间长河湮没,就算想翻案,也翻无可翻了。执法者能不慎乎?

如同医生看惯了死人,申诉处的检察官也看惯了申诉人。许志逸的母亲,剧中的庄老师,十七年来的多次申诉都被退回,那些材料在检察官眼中根本没有看的必要,可是观众都知道这就是冤案。呈现就是反思,怎样唤醒检察官对熟悉案情的敏感,怎样避免系统性的习惯?剧中给出的解决办法是找熟人!不走程序找熟人,这特么的就是腐败,解决法律问题居然要靠腐败,简直是无话可说。当然剧中处理的比较好,不会让人觉得不可接受。

让人感到寒意的还有剧中的无良律师,比如老丁,收了庄老师二十万,工作量居然就是给检察院打了个电话,还洋洋得意的给陈硕传授经验,你一两个月后再告诉客户结果,让他们觉得我们律师努力了。这个表现就是所谓资深律师的资深。

因法之名11、12集:公门深似海 高处不胜寒

十七年来,庄老师早就被各种律师坑了个遍,早就看穿了律师的嘴脸,之所以在陈硕开价二十万时连犹豫都没有,纯粹是想着有钱能使鬼推磨,想着靠利益驱动,律师能尽心干活,和高薪养廉是一个逻辑,可惜还是高看了律师。老人虽然笑的灿烂,可抵押房产给无良律师筹款,内心能不悲凉?

许案的申诉就像是把希望交给了天意,而天意高难测,高处不胜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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