鬱南縣市場監局與公安(治安、交警、派出所)開展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銷售市場監督管理

為貫徹落實《市場監管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關於加強電動自行車國家標準實施監督的意見》(國市監標創〔2019〕53號)和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下發《關於加強電動自行車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公交管〔2019〕184號)的文件精神。2019年4月22日,縣市場監管局與縣公安(治安、交警、派出所)組成聯合執法小組,在縣城區域開展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銷售監管專項行動。


鬱南縣市場監局與公安(治安、交警、派出所)開展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銷售市場監督管理


鬱南縣市場監局與公安(治安、交警、派出所)開展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銷售市場監督管理


行動當日,行動小組嚴格落實國家三部門《關於加強電動自行車國家標準實施監督的意見》,對城區銷售摩托車、電動自行車行開展新強制性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GB17761-2018)的檢查,從源頭加強管理,堵塞流動,健全工作機制。


鬱南縣市場監局與公安(治安、交警、派出所)開展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銷售市場監督管理


鬱南縣市場監局與公安(治安、交警、派出所)開展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銷售市場監督管理


行動當日,清理不合格或超標摩托車、電動自行車等32輛,有效對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使用、監管壓實責任,嚴把銷售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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