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干警夜间出击,合同纠纷案终执结

湖南法院网讯 近日,永顺县人民法院通过开展夜间执行,顺利化解一起服务合同纠纷案。

申请执行人谭某某是永顺县某小区H栋2楼的业户,与楼上周某等11名业主共用厕所下水道落水管,该12户业主均给甲物业公司缴纳了物业管理费。2017年2月,谭某某家中因厕所堵塞要求甲物业公司为其疏通,但该物业公司并未及时疏通,后谭某某自己找人进行了疏通。尔后谭某某外出务工,家里没人居住。期间谭某某家又发生厕所堵塞,甲物业公司请人挖开一楼的厕所,并对弯管进行了改造。谭某某因厕所下水道水管堵塞,导致房屋被水浸泡,地板、家具、墙面等受到不同程度损害,一气之下,谭某某将物业公司和楼上的11名业主诉至法院。

该案经永顺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判决:谭某某损失的2.7万余元,由甲物业公司承担60%责任,赔偿1.6万余元;其余11名业主承担20%责任,各自赔偿原告500余元;剩余损失由谭某某自行承担。该案后又上诉至湘西州中级人民法院,经中院二审决定维持原判。

因12名被执行人均未履行生效文书的义务,谭某某无奈之下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该案的执行法官认真分析案情,考虑到该12名被执行人中,除物业公司以外的11人均为同一栋楼的住户,而根据日常作息特点被执行人们白天极有可能不在家中,贸然出击可能会扑个空,执行干警遂利用夜晚到该小区蹲点守候。经过执行干警连续几天的守候和上门执行,8名业主和甲物业公司决定主动履行。法院又采取冻结账户等强制措施,倒逼另外3人履行。现该案已顺利执行完毕。

执行工作要敢于亮剑,也要善于亮剑!永顺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各团队充分结合执行案情,被执行人特点、当地民风民俗,因案施策、因人施策、因时施策,广泛采取集中执行、突击执行、夜间执行等方式逐个击破,促案件执结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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