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廳:民辦義務教育學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選擇生源

4月24日,省教育廳發佈了《關於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進一步規範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行為,促進教育公平。

《通知》指出,各地要認真排查並嚴厲查處社會培訓機構以“國學班”“讀經班”“私塾”等形式替代義務教育的非法辦學行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無正當理由未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或造成輟學,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義務教育學校堅持免試就近入學原則。學校數量較多的縣(區)要合理劃分學區範圍,確保各學區之間優質教育資源大致均衡。學區劃定後應在一段時期內保持相對穩定。教育資源不夠均衡的地方,穩妥實施多校劃片,採取隨機派位方式入學。

小學入學一般採取登記入學。學區劃分後,學校首先安排本轄區內戶籍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少年就近入學,再根據登記入學人數和學校資源分佈情況,在本轄區統籌安排其他情況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2019年秋季小學入學學生原則上應為2013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適齡兒童。

初中入學一般採取登記或對口直升方式入學。所有公辦、民辦義務教育學校都要嚴格遵守義務教育免試入學規定,不得以任何形式的考試或變相考試確定生源。未在戶籍所在學區小學就讀的學生,如申請升入戶籍所在學區初中,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受理、審核,根據區域內初中學校容納學生情況統籌安排就學。

義務教育學校不得組織特長生招生,不得以“國際部”“國際課程班”“境外班”等名義招生。義務教育階段的青少年體育學校、藝術學校等學校招生要納入所在縣(區)統一管理。

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要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選擇生源,不得超計劃招生,不得跨市域招生,堅決防止對生源地招生秩序造成衝擊。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民辦學校,引導學校採取電腦隨機派位方式招生。 (記者 郭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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