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廣東公務員考試錄用報考指南

一、關於報考資格條件

1.基層工作經歷如何界定?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及參加相關工作的,即使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也不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2.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如何界定?

在基層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參加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計劃、“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廣東大學生志願服務山區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中央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到基層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工作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須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到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自主創業並辦理工商註冊手續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登記靈活就業並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時間算起。

3.在企業工作,不能提供勞動合同或工資證明、社保證明,只能提供企業證明的,能否通過基層工作經歷的資格審查?

只有企業出具的證明,不能通過基層工作經歷的資格審查。報名人員可提供其他佐證材料,以證明企業工作經歷。如在規定時間內不能提供佐證材料,或所提供材料不足以證明的,不能通過資格審查。

4.有哪些職位在筆試中加考專業科目?

公安機關執法勤務職位和審計機關“審計專業類”職位加考專業科目筆試。報考此類職位的考生須參加2019年4月13日上午進行的公共科目筆試和2019年4月13日下午進行的專業科目筆試,考試地點詳見准考證。《廣東省公安機關2019年執法勤務職位招錄人民警察專業科目考試大綱》可登陸廣東省公安廳平安南粵網(http://www.gdga.gov.cn)查詢;《廣東省審計機關201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科目筆試考試大綱》可登陸廣東省審計廳網站(http://www.gdaudit.gov.cn)查詢。

5.珠三角地區、東西兩翼地區和北部生態發展區如何界定?

珠三角地區是指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東莞、中山、江門、肇慶等9個地級以上市。

東西兩翼地區是指汕頭、汕尾、陽江、湛江、茂名、潮州、揭陽等7個地級市。

北部生態發展區是指韶關、河源、梅州、清遠、雲浮等5個地級市。

6.職位有戶籍(生源)要求的如何報考?

職位條件有要求面向職位所在地級市或縣(含縣級市、市轄區,下同)戶籍(生源)招考的,報考者須為職位所在地級市或縣生源,或本人、父母、配偶中一方戶口在職位所在地級市或縣,或在職位所在市或縣累計工作(含入當地社保)5年以上的人員。

少數民族地區的職位要求面向本少數民族自治縣或本少數民族自治鄉所在縣戶籍(生源)招考的,報考者須為職位所在縣生源或本人常住戶口在職位所在縣的人員,同時報考者本人須為職位要求的民族。

7.2019年畢業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報考?

2019年畢業的定向生限在定向地區報考,委培生原則上不得報考。如委培或定向單位同意其報考,應當由委培或定向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並經所在院校同意後方可報考。

8.招考專業有哪些具體要求?

招錄機關根據用人要求,按照《廣東省201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4)進行了專業設置。報考人員應按專業目錄中的名稱和代碼選擇相對應的職位報考,如所學專業為目錄中舊專業名稱的,按照對應的專業名稱及代碼報考。舊專業後面註明“部分”的,徵詢招錄機關同意後報考。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按所獲畢業證書上的專業為準。

職位表中的“專業”要求為“專業大類”的(即附件4《專業參考目錄》中代碼為2位數的),如考生所學專業為該“專業大類”所含“學科”(即代碼為4位數)或“具體專業”(即代碼為6位數)的,均符合報考條件。例如,某一職位的專業要求為“經濟金融類(03)”,那麼該類所含的學科“理論經濟學(A0201)”或具體專業“西方經濟學(A020104)”等,均符合報考條件。職位表中的“專業”要求為“學科”的,如考生所學專業為該“學科”所含“具體專業”的,均符合報考條件。

對含有兩個以上培養方向的專業,如招考職位已明確具體培養方向的,報考人員須符合具體培養方向方可報考。如專業目錄中的“企業管理(含:財務管理、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A120202)”,某職位設置為“企業管理(限:財務管理)(A120202)”,則此專業中財務管理方向的報考人員方可報考,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方向的報考人員不可報考。除專業目錄中有列出培養方向的專業外,其他畢業證上專業名稱後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所學專業代碼與招考職位專業代碼不一致的職位。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職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並在資格審核時提供畢業證書(已畢業的)、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報考人員在報名系統中填寫專業須按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如實填寫,所學專業與專業目錄中的專業名稱完全相同的直接進行選擇,所學專業為舊專業的按對應的專業名稱選擇,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的選擇相近專業。未如實填寫的,造成報名系統無法識別以及其他一切後果由報考人員本人自負。

9.怎樣理解“學歷”、“學位”要求?

報考人員應具備與招考職位所要求專業一致的學歷學位,用符合招考職位條件的學歷專業報考,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按所獲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名稱為準。招考職位沒有要求學位的,報考人員是否取得學位不影響報考。學位種類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學位證書所列的專業可報考下列52個縣的職位,無需提供該專業的畢業證書。

南澳縣、仁化縣、南雄市、始興縣、翁源縣、新豐縣、曲江區、乳源縣、樂昌市、東源縣、和平縣、龍川縣、紫金縣、連平縣、梅江區、梅縣區、蕉嶺縣、大埔縣、豐順縣、五華縣、興寧市、平遠縣、龍門縣、海豐縣、陸河縣、陸豐市、恩平市、陽春市、雷州市、高州市、信宜市、廣寧縣、德慶縣、封開縣、懷集縣、清新區、英德市、佛岡縣、連山縣、連南縣、連州市、陽山縣、饒平縣、潮安區、普寧市、揭東區、揭西縣、惠來縣、新興縣、羅定市、鬱南縣、雲安區。

10.報考人員最高學歷專業與招考職位要求的學歷專業不同,可否用非最高學歷專業報考?

可以。須提供符合招考職位專業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以及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的證明材料。2019年國內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也可用非最高學歷專業報考,在資格審核時提供有效的應屆畢業生材料,但2019年9月30日前未取得最高學歷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的不得錄用。

2019年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若以非最高學歷專業報考,不屬年齡放寬之列。

11.報名條件中的學歷是否包括在職或成人教育學歷?

除法官助理、檢察官助理以及面向“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門職位職位須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學歷外,其他職位的學歷要求既包括全日制教育學歷,也包括具有國家承認的電大、夜大、函授、自考、網絡等在職或成人教育學歷。

12.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人員需要提供的材料?

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和使領館開具的有關證明材料。報考人員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在國(境)內就讀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人員,需取得由國家教育部所屬的相關機構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函。所有材料應在面試前資格審核時與其他材料一併交招錄機關審核。

13.國(境)外學歷學位在讀人員能否以已取得的其他學歷學位報考?

不能。國(境)外學歷學位的在讀人員既不能以其尚未取得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進行報考,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其他學歷學位證書進行報考。截至2019年3月15日尚未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均視為在讀人員。

14.取得高級工和技師(高級技師)職業資格證書的我省技工院校、中等職業學校的畢業生如何報考?

取得高級工和技師(高級技師)職業資格證書的我省技工院校、中等職業學校的畢業生,在政策上視同大專學歷人員,但僅限報考市級以下機關沒有專業要求的職位,報名時請在學歷欄中選擇“高中、中專或技工學校(我省院校,取得高級工、技師資格)”,須於2019年3月15日前取得相應的畢業證書及職業資格證書。

15.大學英語四級、六級的含義?

大學英語四級是指已取得大學英語四級證書或CET4測試成績達到425分以上;大學英語六級是指已取得大學英語六級證書或CET6測試成績達到425分以上。

職位要求大學英語四級的,具有大學英語六級或英語專業四級、英語專業八級且符合其他條件的考生可以報考;職位要求大學英語六級的,具有英語專業四級或英語專業八級且符合其他條件的考生可以報考;以此類推。

16.“通過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國家司法考試)”如何認定?

通過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國家司法考試),包括取得A類、B類、C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其中C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僅適用於連山壯族瑤族自治縣、連南瑤族自治縣和乳源瑤族自治縣。

通過2018年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人員,可提供設區的市級司法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2018年度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成績通知單,錄用時須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17.參加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廣東大學生志願服務山區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的人員如何認定?

參加這4類服務基層項目的人員,在資格審核時提供以下證明材料(原件和複印件):①大學生村官提供聘任合同和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出具的《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②“三支一扶”計劃,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製);③“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提供由團中央統一製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鑑定表;④“廣東大學生志願服務山區計劃”,提供團省委出具的大學生志願服務山區計劃志願服務證。

18.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職位有什麼要求?

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職位限報考服務所在市、本人戶籍(生源)所在市或省直單位的專門職位;也可報考其他職位。

19.退役大學生士兵如何認定?

退役大學生士兵是指由我省兵役機關批准入伍,服役期滿2年以上且退出現役,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專以上畢業後參軍入伍或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專以上錄取或就讀期間參軍入伍的人員,服役期間表現良好,須於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在資格審核時提供以下證明材料(原件和複印件):退出現役證件、學歷(學位)證書或就業推薦表、入伍所在市的相關證明材料。

20.退役大學生士兵報考專門職位有什麼要求?

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門職位限報考入伍所在市、本人戶籍(生源)所在市或省直單位的專門職位;也可報考其他非專門職位。

21.在軍隊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畢業生士兵,退役後報考專門職位有什麼要求?

根據《關於促進新時代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退役軍人部發〔2018〕26號)“在軍隊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畢業生退役後可以報考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定向考錄的職位,同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共享公務員定向考錄計劃”的規定,我省兵役機關批准入伍在軍隊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畢業生士兵,退役後均可報考我省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和麵向“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門職位,限報考入伍所在市、本人戶籍(生源)所在市或省直單位的專門職位;也可報考其他非專門職位。

22.公安院校公安專業2019年應屆畢業生如何報考?

《關於公安院校公安專業人才招錄培養制度改革的意見》(人社部發〔2015〕106號)所列的公安類普通高等院校(32所)公安專業2019年應屆畢業生(不含2017、2018年畢業已辦理暫緩就業人員、非公安院校公安專業畢業生、公安院校非公安專業畢業生)應按照國家的統一部署進行,參加全國統一組織的招警考試。我省生源的公安院校公安專業2019年應屆畢業生,不得報考本次我省公安機關公開招錄的職位。

23.如何理解“考錄後即構成迴避關係”的職位?

根據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定: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以及近姻親關係的,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於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係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和財務工作。

凡存在直系血親或直系姻親為招考單位領導班子成員等可能影響公平公正情形的,報考人員均須迴避,不得報考該單位的職位。

二、關於報名

24.如何報名?

本次招考實行網絡報名,不設現場報名。網絡報名事宜詳見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管理系統上的《廣東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管理系統考生報名指南》。

25.港澳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如何報名?

港澳居民在報名註冊時,請在證件類型中選擇“香港居民身份證”或“澳門居民身份證”,並填寫身份證號進行註冊。

26.如何查詢各職位報名情況?

3月15日至19日,每天10時、16時前後發佈各職位完成報名繳費的人數。最終的成功報名繳費人數情況於繳費截止後7個工作日之內公佈。

27.網絡報名是否進行資格審查,如何理解誠信報考?

本次招考網絡報名實行誠信報考,報名不設人工資格審查,由報名系統自動根據考生填寫的居民身份證號等資料,對性別、年齡、報考專業和基層工作經歷以及其他職位條件進行校核。請報考人員認真閱讀誠信承諾和招考公告,嚴格遵守誠信承諾。請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和用人單位的職位要求,選擇與本人條件相符的職位報考並自行確認。報考人員如實填寫有關信息,不得虛報、隱瞞有關情況,不得弄虛作假以騙取考試資格,不得為“試考”虛假報名,以免干擾正常的報名秩序、浪費國家資源。對於惡意註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和虛報、隱瞞有關情況騙取考試資格等違紀違規行為,依據《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進行處理。本人條件不符合招考公告和所報考職位資格條件和要求的,一切後果由報考人員自負。

28.考生在報名時間上有何需要注意?

考生可在2019年3月15日9︰00至21日16︰00的時間內報名。建議考生根據本人的專業、意願和職業規劃等選擇報考職位,不要等到最後才匆忙報名,以免因網絡塞車、繳費不暢影響報名而造成遺憾。

29.報考註冊需要注意什麼?

報名人員必須填寫《報名登記表》,確保內容真實、全面、準確。對學習和工作經歷欄目,應按時間先後順序,從高中開始,填寫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單位學習工作、任何職。對大學期間的學習經歷,須填寫清楚學校、院系、專業名稱。為方便招錄機關審核是否構成迴避關係職位,家庭成員及主要社會關係不得漏填,以免影響審核。

30.報考人員是否可以更改報考職位?

報名期間,報考人員未交考試費的可改報其他職位,繳交考試費後不能再改報其他職位。3月21日16︰00至22日16︰00期間,只能進行繳費,不可再更改報考職位。

31.考試費是多少?

按照財政、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公務員考試費為45元/科。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免交考試費。

32.報考人員如何辦理減免手續?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農村絕對貧困家庭以及報考專設殘疾人職位的報考人員,可向報考職位所在考區考務機構申請減免考試費。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者,需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或低保證(複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者,需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或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複印件)。

符合免交考試費條件的報考人員須先在網上報名系統提交資料,通過資格初審後攜帶上述證明材料及本人居民身份證到報考職位所在考區考務機構辦理減免考試費手續。全省辦理減免考試費用手續時間統一為2019年3月20日至21日的工作時間。

33.有無公佈報名諮詢電話和諮詢時間?

報考期間,全省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及考務部門開通政策諮詢、報名考務諮詢、技術服務諮詢熱線電話,詳見公告《廣東省各考區諮詢電話及辦理減免報名考務費手續》(附件6)和《廣東省直機關及其直屬機構考試錄用公務員諮詢電話》(附件7)。

諮詢時間:2019年3月15日至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休息時間除外)。

為避免因諮詢電話擁擠而影響報名,考生如有疑問,應先詳細閱讀公告、報考指南及職位表等;如仍有疑問,再電話諮詢。工作人員僅對公告內容及政策給予解釋,不對報考人員是否符合職位條件進行確認。

三、關於考試及體檢

34.考試時需要攜帶什麼證件?

必須帶齊准考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與報名時一致)方可進入考場。

35.考試前遺失了身份證怎麼辦?

遺失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的報考人員,需及時到公安部門補辦臨時身份證。其他證件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證。

36.筆試地點在哪裡?

具體按准考證提供的地點參加筆試。建議報考人員在考試前一天熟悉考場地址和交通路線。

37.哪些行為記入公務員錄用考試誠信檔案?

考生有違紀違規和其他不誠信行為的,記入公務員錄用考試誠信檔案庫,作為公務員錄用考察的一項重要參考。

38.對違紀違規行為,有哪幾種處理方式?

考生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根據《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按照有關規定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考試)資格、考試成績無效、不予(取消)錄用等相應處理。其中,違紀違規情節嚴重和特別嚴重的,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進行認定和處理。被認定為嚴重或特別嚴重違紀違規的考生,不得確定為擬錄用人選。公務員主管部門或公務員考試機構將視情況向考生所在單位(學校)進行通報。

39.《刑法》對於考試作弊有哪些新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四條之一規定:“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為他人實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試題、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處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考生和其他人員違反《刑法》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0.如何理解雷同卷識別?

雷同試卷鑑定是公務員考試錄用過程中的重要環節,是打擊考試作弊行為,保證公務員錄用考試公平公正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措施。根據國家相關要求,在筆試閱卷過程中要進行雷同試卷鑑定,對考生異常試卷進行甄別。

在閱卷過程中發現報考者之間同一科目作答內容雷同,並經閱卷專家組確認的,由具體組織實施考試的考試機構給予該科目(場次)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報考者之間同一科目作答內容雷同,並有其他相關證據證明其作弊行為成立的,視具體情況按照《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第七條、第八條的規定處理。

41.如何查詢筆試成績和筆試合格分數線?

筆試結束後20個工作日左右,報考人員可憑本人居民身份證號和准考證號登錄原報名網站查詢筆試成績;筆試合格分數線在廣東組織工作網(http://www.gdzz.cn)、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http://www.gdhrss.gov.cn)和廣東人事考試網(http://www.gdrsks.gov.cn)公佈。

42.考生在面試前的資格審核時須提供哪些材料?

面試前須對面試對象進行資格審查,由招考機關或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2019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居民身份證、學生證、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和其它有關證明材料;其他人員須提供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報考職位對專業技術資格或執業資格、外語水平等有要求的,須提供相應的證書及有關證明材料;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人員須出具國家教育部所屬的相關機構的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國有單位的在職人員報考須徵得工作單位同意,並出具書面證明。

43.體能測評有哪些規定?

報考法檢兩院司法警察職位和公安機關、監獄戒毒管理機關的人民警察的考生,須進行體能測評,不合格者不能進入面試。體能測評按照《關於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48號)執行,測評項目為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縱跳摸高。其中:10米×4往返跑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兩個項目的測評次數均為1次,考生在測評10米×4往返跑前可以練習,熟悉規則;縱跳摸高測評次數不超過3次。測評結果得出後均不進行復測或補測。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不合格者不能進入面試。

44.如果報考人員在報名參加廣東省201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時符合報考條件,但在招考過程中,被其他機關錄用為公務員,應如何處理?

報考人員在廣東省201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的招考過程中,被其他機關錄用為公務員,報考人員應如實報告情況,並中止參加廣東省2019年公務員的參考行為,招錄機關不再將其列為面試、體檢、考察人選。

45.體檢的項目和標準怎麼確定?涉及體檢的文件有哪些?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根據職位要求確定。具體辦法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涉及體檢的文件有:

(1)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計委和國家公務員局印發的《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

(2)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原衛生部和國家公務員局印發的《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82號);

《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規定的相關職位(含公安機關、監獄戒毒管理機關的人民警察和法檢機關的司法警察職位,以及外交、海關、海事、檢驗檢疫、安監等部門中的部分職位)錄用公務員,其相關項目應按照該標準執行,未作規定的職位或項目,體檢標準仍按照修訂後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其他部門招錄公務員,都要按照修訂後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46.對報考公安機關、監獄戒毒管理機關的人民警察和法檢兩院司法警察職位的人員是否有身高或體重要求?

沒有。報考公安機關、監獄戒毒管理機關的人民警察和法檢兩院司法警察職位的須體能測評,並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要求。

47.對報考公安機關、監獄戒毒管理機關的人民警察和法檢兩院司法警察職位的人員視力有何要求?

根據《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報考公安機關、監獄戒毒管理機關的人民警察和法檢兩院司法警察職位的人員單側裸眼視力低於4.8的,不合格。

報考法醫、物證檢驗及鑑定、信息通信、網絡安全管理、金融財會、外語及少數民族語言翻譯、交通安全技術、安全防範技術、排爆、警犬技術、網絡安全與執法、痕跡檢驗、刑事技術、監管場所醫學類職位,司法行政部門獄醫、心理矯正類職位的人員,單側矯正視力低於5.0的,不合格。

48.色弱能否報考法醫、物證檢驗及鑑定等公安技術工作的職位?

不能。根據《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報考法醫、物證檢驗及鑑定類職位的,色弱,不合格。

49.乙肝病原攜帶者能否報考特警職位?

不能。根據《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報考特警類職位的,乙肝病原攜帶者,不合格。

50.哪些情況要複檢,複檢程序是什麼?

體檢醫療機構和體檢醫師根據體檢項目的特點,區別不同情況進行檢查和複檢。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日複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場複檢。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複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複檢申請。複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複檢結論為準。複檢前,體檢實施機關應對複檢項目嚴格保密。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的體檢,均不進行復檢。必要時,市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可以對體檢對象重新進行體檢,但應報經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不受時間和體檢次數的限制。

51.考察時需要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複審嗎?

錄用考察是對考生資格條件認定核實的關鍵環節,需要對考生進行資格複審。錄用考察階段資格複審,主要是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與真實經歷背景相一致,是否具有報考迴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

52.本報考指南適用範圍是什麼?

僅適用於廣東省2019年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招錄機關和報考人員。

2019廣東公務員考試錄用報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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