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瓦房店市法院公開宣判孫永革等30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

【扫黑除恶】瓦房店市法院公开宣判孙永革等30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2019年4月25日上午,瓦房店市法院公開宣判被告人孫永革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

【扫黑除恶】瓦房店市法院公开宣判孙永革等30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扫黑除恶】瓦房店市法院公开宣判孙永革等30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宣判現場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孫永革等30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多年來採取暴力、威脅、滋擾等手段大肆進行違法犯罪活動,有組織地實施了聚眾鬥毆、尋釁滋事、故意傷害、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生產經營、故意毀壞財物、敲詐勒索、強迫交易等犯罪活動,欺壓群眾,干擾其他公司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經濟秩序、生活秩序,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瓦房店市法院一審以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故意傷害罪、敲詐勒索罪、強迫交易罪、聚眾鬥毆罪、破壞生產經營罪、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故意毀壞財物罪、窩藏罪,數罪併罰,分別判處孫永革有期徒刑二十四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剝奪政治權利四年;判處關某某等29人有期徒刑十一年二個月至一年四個月不等刑期,並處沒收個人財產或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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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發佈會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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