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胜于雄辩只能认罚

事实胜于雄辩只能认罚

为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辖区高速公路文明、安全、有序的通行秩序,扎实做好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十七大队利用智慧交通严查严管,确保道路畅通。

2019年4月22日上午10时53分,大队民警在青铜峡西收费站开展缉查布控,接到大队分控中心指令,在乌玛高速由北向南122KM+200M处由一白色小型轿车在车道内停车,要求大队执勤民警进行拦截,执勤民警将车辆拦截进行检查并告知当事人在高速公路停车的违法事实,车内三位年过五旬的老人再三狡辩他们在高速公路上没有停车,民警看现状只能带回大队还原事实真相,通过大队分控中心监控及抓拍的视频应证了违法停车的事实,面对事实的存在三位老人无话可说,他们去平凉走到分叉路就不知道咋走了停了一会。大队民警对三位讲解了高速公路违法停车的事故案例和危害性,驾驶员禹某某才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禹某某说:感谢交警同志的提醒,给我们普及了在高速公路上行车安全的法律法规,以后遇到这种情况我们会驶离高速再次规划行驶路线。禹某某驾驶运用客车以为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车道停车违法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一)项,根据《宁夏道路安全条例》第九十一条(一)项之规定,对禹某某罚款200元并对驾驶扣6分的处罚。因为禹某某驾驶在违法之前已经扣9分,这次违法行为扣6分,驾驶证累计达到15分。交警扣留了禹某某的机动车驾驶证,禹某某参加完满分学习合格后才能驾驶机动车辆,面对这样的处罚禹某某后悔莫及。

高速交警提醒: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出行安全,任何人开车在路上都不得有特权,只有合理、合法、合规的在路上行驶,才能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得到充分保障。希望大家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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