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兰考:放水养鱼让鱼活 为企业“复活”巧执行

河南兰考:放水养鱼让鱼活 为企业“复活”巧执行

2019年4月23日,春天的早上乍暖还寒,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法院门前早已警车列队完毕,全体干警整装待发。

兰考县某设备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兰考县某企业合同纠纷一案,该案于2017年5月立案执行,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该企业送达了执行手续并启动了网上“四查”,但最终没有任何收获,执行干警决定到该企业实地调查财产线索。当办案团队到达该企业时,映入眼帘的是厂门紧闭,厂内一片荒芜,院内杂草丛生,只有几名留守职工轮流值班。经过周密细致的调查得知,原来该企业早已关闭停产,职工全部下岗,唯一有价值的财产就数院子内堆放的几堆废旧建材了。但为了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和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执行法官果断决定,必须立即对场内的废旧建材予以查封,否则,该案难以顺利执结。

查封之后,法官组织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多次协调,没有结果,执行干警决定进入财产处置程序。但这次执行法官却犯了难,现该企业准备复产,如果强制执行,对该企业复工有一定影响,因为该建材的评估价格基本是废铁的行情,若企业复产后再去购买同等型号的建材将大大提高成本,于是法官想出了一个折中的办法,组织双方达成协议将基本不能用的建材拉走,成品建材暂且留下,待企业复产时能够派上用场,剩余执行款给该企业一个月的宽限期。这样一来,不但申请执行人的权益得到了一定维护,也给企业一个起死回生的机会。

“放水养鱼让鱼活”,执行法官情法理并用的执行措施,不但申请执行人表示愿意,就连该企业的负责人也深表感谢,并激动的说,“郭法官,你这方案真是帮了俺企业的大忙,给了俺企业一个喘息的机会,企业一旦复产,不但剩余执行款分文不欠,而且企业下岗职工也能早点有饭吃”。此案终结执行,可谓取得了双赢的社会效果。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