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提前退租拿不回押金和維修費,房東:房屋恢復原樣後退款

最近,

市民洪女士有些心煩,

因為在退租的時候,

她與房東就出租房內傢俱和家電的

維修費用發生了糾紛。

房客提前退租拿不回押金和维修费,房东:房屋恢复原样后退款

昨日上午,潯陽晚報記者找到了洪女士,據她介紹,房子是她於去年11月份從房東張女士那裡租下的。雙方商定,月租金為850元並以押一付三的方式支付租金,租期為一年。“當時,我還跟房東商量過,我的工作如果發生變動,可能會提前退房,房東也默許了,但這一條沒有寫進協議。”洪女士表示,搬進出租房沒多久,她就發現廚房的水龍頭壞了,抽水馬桶也總是漏水,後來連浴室的浴霸也“罷工”了。為此,洪女士多次打電話讓房東來修,可對方一直在推脫。“因著急入住,看房時只檢查了空調和熱水器等大家電,根本沒有注意到水龍頭和馬桶的問題。”洪女士告訴潯陽晚報記者,入住出租房一個月的時間裡,她就花了400元左右的維修費用。

4月初,公司提出將洪女士派到南昌去工作,於是洪女士立即聯繫了房東協商退租的事宜。“我要求房東退還押金並且承擔400元維修費,但房東卻表示因為我提前退租,押金都不能退,更別提維修費了。”洪女士稱,這讓她無法接受:“籤合同的時候我都跟房東說了‘可能提前退租’,房東也默許了,現在怎麼能不認賬呢?”

隨後,潯陽晚報記者跟隨洪女士找到了房東張女士。“租房合同上的租期是1年,她只租了半年,難道不是違約?在她住進去之前,房子裡的水龍頭和馬桶都是可以用的,現在壞了怎麼能賴我呢?”張女士表示,原本她可以與洪女士和和氣氣地協商此事,但一週前,洪女士在出租房內“大鬧天宮”,將屋子弄得一團糟,“她現在應該賠償我的損失”。

在潯陽晚報記者採訪的過程中,洪女士的情緒顯得非常激動,不過最終她還是冷靜下來,與房東張女士進行協商。最終,房東同意在洪女士將出租房恢復原樣的前提下,退還850元押金和400元維修費。

對此,潯城某律師事務所的一名律師表示,房東和租客在簽訂合同時,最好將傢俱家電一一列出,註明購買時間、物品狀況等,並對物品的損壞責任作明確的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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