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一、沭阳县李恒镇刘山村党支部书记汤化东违规发放奖金福利问题。

经查,2015年、2017年春节期间,汤化东违反有关规定,将刘山村集体资金9184元作为村组干部春节奖金福利发放,其本人从中领取538元。为此,汤化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沭阳县胡集镇胡集居委会党支部原书记徐建中违规审批报销招待费问题。

经查,2017年1月,经徐建中审批,胡集居委会以秸杆清运费名义报销招待费1万元,为此,徐建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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