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功敏贪污、受贿案一审湘西州开庭

张家界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功敏贪污、受贿案一审湘西州开庭

庭审现场

新湖南客户端4月26日讯(周法)今天上午9时,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张家界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功敏贪污、受贿一案。湘西州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张功敏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张家界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功敏贪污、受贿案一审湘西州开庭

张功敏出庭受审

湘西州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2年11月至2013年2月,被告人张功敏利用担任张家界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的职务便利,授意他人先后三次采取虚列机关食堂维修和培训中心房屋维修支出的方式,贪污公款共计人民币75.8324万元。2008年5月至2017年1月,被告人张功敏利用担任张家界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家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建、工程项目招标、违规获取承包经营权、土地收储补偿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和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67.5万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张功敏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张功敏还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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