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斑马线前,小车疾速撞飞七旬老人…

走在茂名市区的路上,我们总能看到很多各种各样的交通标志标线,还有各式各样的线,而让我们印象最深刻的就是斑马线。虽然只是简单的几条线,但却是我们的生命线。斑马线前互相文明礼让是每个交通参与者的责任,然而,一但有人失责,“斑马线”这条“生命线”便会骤然变成“夺命线”。

事故突发:斑马线前小车与行人碰撞

2018年7月13日16时16分许,在茂名市茂南区站北路(站北五路茂东市场路段)路段发生一宗至一人重伤的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打电话报警,交警一大队接报后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勘查,开展人员救治、事故勘查、交通疏导、现场清理等工作。

现场路况:

事发地点位于茂南区站北路(即站北五路茂东市场路段),经查,该处有人行横道标线,路侧有人行道,道路类型为一般城市道路,照明条件为白天,天晴,视线好,事发时交通流量较小。

茂名:斑马线前,小车疾速撞飞七旬老人…

事故发生时道路通畅,无妨碍安全驾驶的情形,那么,事故到底是如何发生的?

事故发生那一瞬间:

2018年7月13日16时16分许,陈某超驾驶车牌号为粤K11B**小型桥车沿茂名南区站北五路由东往西方向行驶。

途经站北五路茂东市场路段时,该车车头前部与由北往南正在人行横道上步行横过站北五路的行人钟某浩发生碰撞后再与路中护栏碰撞,造成车辆、护栏损坏及钟某浩重伤送医院的交通事故。

通过调取查看事故发生现场监控视频,可以看到事故就发生在人行横道上。

茂名:斑马线前,小车疾速撞飞七旬老人…

七旬老人在通过人行横道过马时,前面小车已自行停车让行,左边突然有辆小车冲了出来,意外瞬间降临…

事故调查结果:

根据以上情况,陈某超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之规定,其过错是造成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之规定,陈某超负事故的全部责任,钟某浩无责。

茂名:斑马线前,小车疾速撞飞七旬老人…

交警蜀黍有话:说

斑马线前停车礼让

该次交通事故,如果在事故发生之前,小车能够做到在人行横道前停车礼让,那么这个“故事”就不会发生。

礼让斑马线不只是道德要求,更是法律义务!每一次文明礼让,都是对生命的尊重;每一次加速直冲,都是在向危险逼近。

交警蜀黍对正确礼让斑马线的科普

请注意!斑马线前停车礼让

也需要有“正确姿势”

怎样礼让斑马线才是正确的?

一块来看看!

茂名:斑马线前,小车疾速撞飞七旬老人…

1、行人在道路右幅人行横道行走、未抵达道路中心线时,在左幅道路行驶的机动车A、B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

茂名:斑马线前,小车疾速撞飞七旬老人…

2、行人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分离线外侧等待、未进入机动车道,机动车A、B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

茂名:斑马线前,小车疾速撞飞七旬老人…

3、行人越过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分割线,进入上述位置,机动车A、B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

茂名:斑马线前,小车疾速撞飞七旬老人…

4、行人在道路中心线等待、未进入机动车A、B所在车道,机动车A、B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

文明礼让,人人有责

斑马线礼让不应是司机的单方行为

过路的行人与非机动车也要做到文明礼让

交警蜀黍倡导广大行人和驾驶员

在斑马线前互相礼让,要做到

停一停

机动车通过斑马线前,首先要减至安全车速,观察斑马线是否有信号灯,有信号灯的按照信号灯通行,无信号灯的要停车礼让行人后通过。停车礼让的同时,驾驶人可根据行人行走方向,缓缓挥动左手或右手手掌示意行人先行并耐心等待。

招招手

行人在通过斑马线前,应首先观察是否有信号灯控制,如无信号灯控制,可采用“招招手”的文明手势,提醒司机停车让行,切勿沉迷低头玩手机等行为,忽视道路交通安全。

文明沟通

行人在确认车辆停车让行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快速通过斑马线,行至停车让行的车辆前方时向驾驶人点头或招手示意,驾驶人同时点头或招手示意,用互动方式共建和谐文明交通。

斑马线即生命线,互相礼让,互为尊重,安全文明靠大家!

文明礼让,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这美德,你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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