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合同文檔管理工作,提高合同管理水平,逐步實現合同管理工作的規範化、制度化、科學化,制定本制度。

1 本制度所指的合同檔案是在業務經營中達成的各種協議、合同文本,本廠的合同主要包括銷售、採購、租賃、運輸合同)。

2 合同檔案歸檔保存由企管辦負責,以確保檔案的完整、完全和有效利用。

3 合同的簽訂管理規定

3.1 各相關部門負責合同內容的談判(一般採購合同內容,除正常應有的內容外,必須要有技術要求、執行標準、質保期和質保金),需要企業起草的合同由企管辦根據談判內容起草,交相關負責人,經材料主管領導或廠長簽字後,企管辦負責登記蓋章;外來的合同由經辦人負責,主管領導或廠長簽字後,經營辦負責蓋章登記。

3.2 外部市場的採購合同由材料辦統一負責,經材料主管領導或廠長簽字後,企管辦負責蓋章登記;

4 合同文檔的移交

4.1 各部門在正式簽署合同後,一個月內將合同正本原件移交企管辦,對於無法提供正本原件的合同應將清晰的複印件移交企管辦。

4.2 企管辦必須將移交的合同文檔註明合同編號並登記在冊,保存在固定地點,保證合同檔案的齊全、完整、層次分明,符合其形成規律。

5 合同文檔的管理辦法

5.1 企管辦應確定部門內專人負責合同文檔管理。

5.2 合同文檔以年份結合接收順序進行分類編號。

5.3 保存的合同文檔每年清理核對一次,如有遺失、損毀,要查明原因,及時處理,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發現一次處罰50元;對超過三年以上(包含三年)的已履行完畢的合同協議,由辦公室甄別,並予以銷燬。

5.4 企管辦要加強對合同檔案的統計工作,要以原始合同為依據,編制合同統計清單。

5.5 相關人員查閱合同文檔時應在企管辦查閱,確因工作需要借出查閱,須在企管辦辦理借閱登記手續,以複印件借出。合同原件無特殊情況不得外借。

5.6 借閱人不得塗改、偽造、撕毀合同檔案材料,違者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罰50-300元。

5.7 合同文檔的密級為機密,任何人不得擅自將合同對外公開,違者視情節予以處罰50-500元。

5.8 因管理不當造成合同丟失、損壞,視情節輕重處罰合同管理相關人員50-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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