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老大爺的口述:我對保健品的認知和保健品詐騙案的認識

“保健”市場整治百日行動全國開展, 打擊保健品詐騙已形成壓倒形勢,1月15曰後銷售電話沒有了。但是什麼是保健品詐騙,許多老年人並不清楚,因急於治病而受騙,因此現在說清楚什麼是保健品,什麼行為是保健品詐騙,很有必要。

一位老大爺的口述:我對保健品的認知和保健品詐騙案的認識

首先講什麼是保健品。必須先說明,“保健”是保護人體健康的意思,人體健康就是人體細胞健康。細胞功能正常,就是細胞新陳代謝功能正常。代謝運行離不開營養素物質的正常供給。老年人多處於亞健康狀態,人體各生理器官的細胞代謝功能下降,需要食用營養改善細胞功能。也就是用營養物品提高細胞功能,這就是民間說的吃“保健品”。

但是我國法律中沒有“保健品”這個專用名詞。在我國“食品安全法”最早規定,國家對“聲稱具有特定保健功能食品實行嚴格監管”。修改此法律時,“特定保健功能食品” 改稱“保健食品”。因此根據社會上俗稱的情況,根據此法律規定可以說,“保健品”実際上是“保健食品”的簡稱。

“保健品”營養人體細胞,使老年人下降的細胞代謝功能得到營養而恢復和提高,這是藥品難以達到的。因為藥品治病實際是消滅侵害人體器官細胞的病毒病菌細胞,難免不侵害到正常細胞,這就是常說的“是藥三分毒”。這就是說,藥品不是營養保護人體細胞的物品。法律規定“食品,指各種供人食用或者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傳銃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療為目的的物品。”

因此,“保健食品”營養雖能改善老年人健康狀況,但這不是治病。“保健品”不是“以治療為目的的物品”。這是有些人用“偷換概念” 的方法,把保健食品說成是能治病的藥的關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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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社會上銷售“保健品”的方式有四種,一是在醫院,藥店中賣,應是主導,但未形成。二是“會銷”,以召開會議形式,或在體驗店中講解保健知識和產品並給贈品而推銷。三是電話或網絡銷售。四是通過一媒介如電視,廣播電臺,報紙,宣傳冊,書,評書機等宣傳廣告推銷。

為此法律又特別規定,食品廣告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廣吿法”對上述規定作了更詳細的禁止性規定,又規定保健食品廣告應當顯著標明“本品不能代替藥物。”“保健食品”是經國家行政機關審查批准,有國食健字批號,沒有批號的和小藍帽子標誌的,不是保健食品。批號由“國食健字+G+年號+四位數字” 組成。

關於”民法通則”司法解釋中規定:一方當事人故意告知對方虛假情況,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誘使對方當事人作出錯誤意思表示的,可以認定為詐騙行為。也就是說,保健品出賣人對買貨人講的一切有關某種保健品能預防和治療某某疾病的情況,都是虛假的情況,其目的就是誘惑買貨人作出錯誤意思表示,而購買其保健品。

如上所述,保健品是保護人體健康的食品,不是能治療疾病的藥品。因此保健品出賣人的行為是將保健品說成具有藥品治病功效的物品,是違反法律的,這就是保健品詐騙行為,其特點是:一是不講或隱瞞“保健品”是保護人體健康,不是治病的藥。二是大講該產品對某病有治療功效。因說保健品能治病沒有任何真的事實根據,你吃了買的保健品不可能像出賣人說的和藥一樣,能治療好你患的疾病。

報上的南京這起保健品詐騙案中的“XXX”沒有國食健字批號和國藥準字批號,因此不是國家批准的保健食品和藥品,這是用非保健食品冒充保健品和藥的賣假貨行為。這是保健品詐騙的第一種形式。把沒有經國家批准的物品說成能治療疾病的保健食品,並說是具有治療疾病功效而出售。例如北京XX堂將所謂綠色動力壓片糖果當保健品出售。

一位老大爺的口述:我對保健品的認知和保健品詐騙案的認識

保健品詐騙的第二種形式,是將經國家已批准上市的保健品的事實隱瞞不敢公開講。只講此產品具有預防和治療疾病的功效。進行虛假宣傳,並按藥品進行推銷。這些賣貨人一般不講自已的真實單位名稱,或者編造沒有進行登記註冊的假企業或単位名稱,開假髮票等行為,難以查出真實單位。例如北京的“紅牆國醫”推銷保健品的行為。另有人稱自已是航天醫療中心的醫務人員,介紹“強生片”是他們組織研製開發,溶解血管壁夾層中沉積物的藥,是航天員專用藥品。現在軍轉民老百姓可以買了,能治療心腦血管疾病。但買到的“強生片”服用藥一個療程後,病情無任何変化,證實買剄的是用保健食品冒充藥,是無治療效果的假藥,上當受騙了。當找賣藥人查問時,但已無處可找。向法院告,無被吿不能立案。這種情況只能向公安局報案,由公安人員立案偵查。

保健品詐騙第三種形式,是公開顯示推銷的產品是保健食品,公開國食健字批號,且大講此保健品對各種疾病的治療效果,進而給你價格優惠,引誘你為治病而購買此保健品。這是公開違反“食品安全法”的違法行為。在多種有名的典型案例中,最典型和有名的應數“xx肽囗服液” 的宣傳,武漢xx堂公司說,“xx白肽” 在1997年獲得衛生部衛食健字第100號批件,xx堂公司生產此保健品有21年之久,從2016年開始出書送書,進行讀書有獎,可獲得5940元大獎的xx肽口服液推銷宣傳活動。書中說:“xx肽囗服液”能治療包括腦中風偏癱,癌在內的身體8大系統一百多種疾病。恢復肝功能,逆轉肺纖維化,康復中風,冠心病,恢復腎功能。xx說,無論患哪種癌腫瘤,服用xx白肽囗服液都有非常全面的作用,都能保住命。

他敢這樣的承諾是建立在無數人應用效果驚人的基礎上。並在書中講獲得多達49位國家領導人和420位省部級領導人高度關注和支持。還用中國工程院院長徐匡迪,以及付全有將軍等知名人的名義作治療好疾病的宣傳證明。這些具體行為是用來說明“xx肽”這個保健品是能治百病的良藥,既是能治百多種病的藥,為什麼不按國家規定申請“國藥準字”批號?這些超出保健食品批准範圍的虛假宣傳行為,與權健公司的虛假宣傳相比,則是有過之而無不及。

一位老大爺的口述:我對保健品的認知和保健品詐騙案的認識

總之,“保健品”是“保健食品”的簡稱,要經過國家食品藥品管理總審査批准,有“國食健字” 批號。保健品是食品,不是藥品。藥品有“國藥準字”批號。如果保健品銷售人不誠實,在銷售活動中為欺騙人,多數不敢公開自已的身分,報假單位名稱,不明報推銷的是什麼產品,企圖以“三無產品”逃避法律制裁和行政打擊。因此老年人為防止受騙,決定要買保健品時,應先査問清銷售單位名稱和地址,銷售什麼貨,有無產品批准號。以示自已有保護自已權益的意識。保健品銷售者不回答向題和不出示營業執照以及不講國食健字號(不出示覆印件),不要購買這種不誠實無信用人的貨物,以防上當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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