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偉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證券代碼:002372 證券簡稱:偉星新材 公告編號:2019-014

浙江偉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本次股東大會無新增、變更及否決提案的情況。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1、會議召開情況

(1)會議召開時間:

網絡投票時間:2019年4月25日-2019年4月26日。其中,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深交所”)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19年4月26日9:30至11:30, 13:00-15:00;通過互聯網投票系統(wltp.cninfo.com.cn)進行網絡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19年4月25日15:00-2019年4月26日15:00期間的任意時間。

(2)會議召開地點:臨海市臨海大道1號華僑大酒店二樓會議廳。

(3)會議召開方式:以現場表決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召開。

(4)會議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5)會議主持人:金紅陽先生。

(6)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和表決程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2、會議出席情況

出席本次會議的股東及股東授權委託代表共計42名,代表公司股份963,233,913股,佔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73.48%。其中,出席現場會議的股東及股東授權委託代表20名,代表公司股份929,748,823股,佔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70.92%;通過網絡投票出席會議的股東22名,代表公司股份33,485,090股,佔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2.55%。出席本次會議的中小股東(除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以外的其他股東)33名,代表公司股份37,465,046股,佔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2.86%。公司部分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北京市博金律師事務所見證律師出席了本次會議。

二、提案審議表決情況

1、本次會議採用現場表決、網絡投票的方式進行表決。

2、本次會議按照議程逐項審議,形成表決結果如下:

(1)審議通過了《公司2018年度財務決算方案》。

表決結果:同意963,233,474股,佔出席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99995%;反對439股,佔出席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0005%;棄權0股。

(2)審議通過了《公司2018年度利潤分配預案》。

表決結果:同意963,233,913股,佔出席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反對0股;棄權0股。

其中,出席本次會議的中小股東的表決情況:同意37,465,046股,佔出席本次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反對0股;棄權0股。

本提案已獲得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2/3以上通過。股東大會同意授權董事會辦理註冊資本變更、《公司章程》修改以及相關工商變更手續等事宜。

(3)審議通過了《公司2018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

(4)審議通過了《公司2018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

(5)審議通過了《公司2018年度報告》及其摘要。

(6)審議通過了《關於聘任2019年度審計機構的議案》。

其中,出席本次會議的中小股東的表決情況:同意37,464,607股,佔出席本次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9988%;反對439股,佔出席本次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012%;棄權0股。

(7)審議通過了《關於增加公司經營範圍並修改部分條款的議案》。

本提案已獲得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2/3以上通過。

(8)審議通過了《關於調整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薪酬方案的議案》。參會股東金紅陽先生、施國軍先生、譚梅女士、陳安門先生為該薪酬方案的實施對象,系關聯股東,其所持公司股份合計33,258,185股,在本提案的審議中均迴避表決。

表決結果:同意929,975,289股,佔出席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99995%;反對439股,佔出席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0005%;棄權0股。

三、獨立董事述職情況

本次股東大會上,獨立董事羅文花女士、章擊舟先生、王陸冬女士作了2018年度述職報告。三位獨立董事的述職報告已於2019年3月30日登載於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

四、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北京市博金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永康先生和王瑩女士對本次股東大會出具法律意見書,認為: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召集人的資格、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相關議案的審議及表決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

1、公司2018年度股東大會決議;

2、北京市博金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浙江偉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9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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