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濟南一村主任帶頭勒索開發商獲刑10年

新華社濟南4月27日電(記者王志)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26日公佈2018年以來“掃黑除惡”十大典型案件,其中濟南市歷下區龍洞街道龍洞莊村民委員會原主任李守興,組成8人惡勢力犯罪團伙,通過向數個開發商非法強行索要補償款或承攬部分施工項目,獲利近900萬元,被判處10年有期徒刑。

2013年,在李守興組織、領導下,以對歷下區龍洞莊轄區內工程進行監督、管理為名,成立所謂“工程協會”,逐步形成以楊洪海、王玉柱為核心,李維鎮、馬興鋒等人為骨幹成員的惡勢力犯罪團伙。

2013年至2017年,李守興在擔任龍洞莊村委會主任期間,組織、領導王玉柱、李維鎮等人,多次糾集村民,採取堵門、靜坐、強迫停工等方法,強拿硬要、強迫交易,向數個開發商非法強行索要補償款或承攬部分施工項目,獲利金額890餘萬元。

2017年4月至5月期間,李守興以解決村民自養地問題為名,多次糾集王玉柱等人開會預謀,並組織、煽動村民到某公司辦公地靜坐、圍堵。期間,該公司工作人員因被迫翻牆外出導致摔傷;該公司辦公大廈內多家單位無法正常經營,辦公秩序受到嚴重影響,嚴重擾亂了社會秩序。

歷下區人民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強迫交易罪、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數罪併罰,分別判處李守興、王玉柱、李維鎮、馬興鋒有期徒刑10年、8年、7年6個月、7年6個月,分別判處罰金10萬元、8萬元、7萬元、7萬元;以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判處其餘4名被告人有期徒刑2年6個月。違法所得890餘萬元,予以追繳。宣判後,李守興等部分被告人提起上訴。濟南中院經審理依法作出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來源:新華網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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