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21城超標車政策曝光“扣車重罰”與“人性化”並存!

4月15日新國標實施至今,已有10余天時間。這期間,交警上道路清查無牌超標車輛,工商部突擊檢查經銷門店,各種行動不斷。

比如,某地交警為了攔下正在騎行的違規超標車,不惜以身犯險,自己受傷疼痛也不管不顧,也是“悲壯”:

甚至出現了這樣的情況,我看了也是覺得挺難過的,生命無價啊:

如今,大部分城市,都已禁止無牌超標車上路了,大量超標車被拖走

我們整理了已公佈的全國21個地方(廣州、北京、深圳、浙江、太原、福州、西安、四川、廣東、杭州、合肥、江蘇、三亞、遼寧、常州、蘇州、上海、濟南、鄭州、柳州、南寧)的超標車處理政策

大家對照看一下,你的電動車如今還能正常上路嗎?

廣州:超標車“一刀切”集中銷燬,報廢補貼不足2%


到目前為止,廣州共查處13萬輛不達標車,總值近3億元,並且還會有交警進行路面排查。而每輛報廢車,僅為車主提供30元補助費,報廢補貼不足2%,力度微乎其微。

北京:5月1日起,無牌超標車將被扣,並罰款1000元


自2018年11月1日《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正式實施至今,北京已有100萬車主申領了“超標電動車”臨時標識。

交管部門提示,2019年5月1日起,不再為超標電動自行車發放“臨牌”,超標電動自行車未懸掛臨時標識上路的,將扣車並罰款1000元

深圳:限制電動車在城市大部分道路行駛


今年1月18日,深圳交警發佈《關於對我市部分道路限制電動自行車行駛的通告》,決定採取措施限制電動自行車在部分道路行駛,

限制行駛時間自2019年1月20日至7月31日,每日0時至24時。電動自行車限制行駛路段,包括大部分城市快速幹道和城市主幹道。

浙江:在期限內備案登記車輛,過渡期為3年


消費者可於2018年11月1日~2019年3月31日,憑有效身份證件、車輛合格證和車輛合法來源憑證,前往所在地公安機關申請備案登記。在期限內備案登記車輛(包括前期已經防盜備案登記的車輛),使用期限到2021年12月31日止過渡期為三年。

超標電動車在登記備案後,應當遵守非機動車道路通行規定,佩戴頭盔,不得載人上路。

太原:5月1日起,70多萬輛超標車面臨淘汰,違者處罰!


根據《太原市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規定,2019年5月1日後未上牌的車輛,嚴禁上路行駛。

截止2018年4月,太原市電動自行車總量已經突破80萬輛,其中,超標車佔比九成,也就是說有70多萬輛車是不達標的。今年5月1日之後,不達標的、不上牌照的電動自行車將禁止上路行駛,違者處罰!

福州:開展市場專項檢查,經銷店、配件店、維修店等為重點檢查對象


福州市已在全市範圍內開展新國標市場專項檢查,主要查處生產銷售超標車、改裝車等違法違規行為。

此次檢查,以全市範圍內的生產企業和銷售店、配件店、維修店等為重點對象,以生產經營無3C認證、超標、目錄外電動自行車及改裝電動自行車等為檢查重點。此次專項檢查將持續到本月底。

西安:責令停止銷售不合標電動車,嚴查無證無照上路車


西安市蓮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某副所長表示:“我們將加強對電動自行車,銷售環節進行監督檢查,對他們現在正在銷售的,我們給他們下令責令停止銷售書,因為在過渡期我們有一個過渡時間,讓他們把現有的老國標的一些產品,進行召回和退回廠家,銷售2019年新國標產品。”

四川:今年10月15日之前,超標車可上牌


2019年4月15日之前購買,未及時註冊登記的不符合新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可以在2019年10月15日前辦理註冊登記。

10月15日(含)以後,將不再為未獲CCC認證、不符合新標準要求的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交警提醒,還沒有註冊登記的電動自行車車主,請抓緊時間及時辦理。

廣東:半年期的專項整治行動,加大治理力度。嚴重者追究刑事責任。


市場監管部門加強電動自行車強制性產品認證(3C認證)管理,避免不符合新標準的車輛獲得3C認證並流入市場。同時,要嚴查生產企業無證生產、超出強制性產品認證範圍生產、不按新標準生產、不按CCC證書生產、假借出口名義生產違標車輛、非法改裝電動自行車等行為。

對於上述行為查證屬實的,由認證機構依法對認證證書作出處理直至撤銷認證證書,由市場監管部門依法責令停止生產並予以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依法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新標準實施後,各地公安機關要嚴格按照地方規定對電動自行車進行登記上牌;尚未實施登記上牌管理的省(區),要提請省(區)政府儘快建立電動自行車登記管理制度。

杭州:超標車車主可要求退貨,或更換符合新國標的車輛


杭州開啟電動車安全駕駛交通整治,截至4月15日下午,全市共查處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行為10452起,扣留無牌無證電動自行車223輛。

4月15日新國標正式實施後,公安機關停止辦理超標電動車備案登記業務,並嚴禁無牌無證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

超標電動車車主可以要求銷售企業退貨或更換符合新國標的車輛。

合肥:暫時不能上牌的車主,請耐心等待


“舊國標”車為2019年4月15日前購買的(以購車發票日期為準),符合“舊國標”的電動自行車,且在公佈目錄內,車輛所有人憑有效身份證明(身份證或居住證)、車輛合法來源和車輛整車合格證明,攜帶車輛至合肥市非機動車上牌點辦理註冊登記,安裝電動自行車號牌。

江蘇:建立全省統一的電動自行車登記管理系統


4月初,江蘇省趕在新國標實行的最後期限出臺《江蘇省電動自行車登記管理規定(試行)(徵求意見稿)》,對落實新國標,加強對電動車的管理做了詳細規定,回答了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超標電動車如何掛牌如何管理的問題。

建立全省統一的電動自行車登記管理系統,符合新國標要求的電動車也需要在該系統登記之後才能上路行駛。

三亞:集體約談電動車銷售點負責人


三亞市相關監管部門,將從4月16日起集體約談電動車銷售點負責人,向其宣傳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GB 17761-2018)的具體內容,

並要求各銷售點依規進行整改,鼓勵各銷售點負責人對於店內不符合新國標要求的電動自行車進行返廠處理,對於拒不整改的,將依法進行處罰。

遼寧省:嚴厲查處“違法生產、銷售不符合新國標、未獲得CCC認證的電動自行車”行為


遼寧省市場監督管理局下發了《關於加強電動自行車國家標準實施監督意見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強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環節的監督檢查,嚴厲查處違法生產、銷售不符合新國標、未獲得CCC認證的電動自行車,以及非法生產、改裝、拼裝、篡改電動自行車的行為。

同時將加大電動自行車新標準的宣傳力度,通過專家解讀、舉辦培訓等多種方式,引導企業嚴格執行新標準,強化企業自律自管自治。

常州:集體關店歇業!


4月16日下午,常州市公安局聯合市場監督局工作人員,前往電動自行車銷售點集中的博愛路進行現場監督檢查,對繼續銷售舊國標電動自行車的門店進行查處,切實規範全市電動自行車的銷售經營秩序。

電動自行車銷售一條街上,部分電動車專賣店因新國標電動自行車暫未到貨,目前處於休店待車狀態。

柳州:兩家電動自行車生產企業被查處,現已停產


4月15日,柳州市市場監管局認證科組織執法人員到柳州市轄區內的兩家電動自行車生產企業進行檢查,兩家企業均未完成生產許可管理轉強制性產品認證申請,現已停止生產。

4月15日後,電動自行車產品未獲得強制性產品認證(以下簡稱CCC認證)的,不得出廠、銷售、出口或者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

南寧:對全市範圍內所有電動自行車的經營戶,進行全面排查


南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表示,將結合現有企業登記系統電動自行車經營者相關數據,對全市範圍內所有電動自行車的經營戶進行一次全面排查,

逐攤逐戶進行檢查和開展電動自行車新國標的宣傳教育,規範經營者行為。

蘇州:利用電子監控、人臉識別等技術手段,開展電動車非現場執法和違法曝光


全市公安交警部門,將嚴查電動車無牌、闖紅燈、佔用機動車道行駛、超速行駛、逆向行駛、違法帶人、非法拼裝改裝、非法加裝防曬防雨裝置、以及電動滑板車、獨輪車、自平衡車等器械設備上路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

依法從嚴查處低速電動三、四輪車違法上路行駛;積極探索應用電子監控、人臉識別等技術手段開展電動車非現場執法和違法曝光。

上海:4月30日起,停止超標車上牌登記工作


根據《上海市非機動車管理辦法》第15條,關於電動自行車所有人應當自購車之日起15日內申請登記上牌的規定,對於4月15日前購買電動自行車的所有人,應當於4月29日前完成登記上牌,

即4月30日起,停止現電動自行車產品目錄品牌型號的上牌登記工作。

濟南:電動車銷量呈斷崖式下滑


濟南部分電動車銷售市場及街區發現,超標電動自行車銷售、上路行駛的現象仍然存在。

但是,電動車銷量呈斷崖式下滑、。“新國標正式實施前,不少市民來打聽,也就是看看不買,這一個月我一輛新車沒進,整體銷售量下降一倍還多。”某電動車專賣店店主劉先生明確表示,近一個月的銷售量比同期下降70% !

鄭州:重拳整治,5月1日起,無牌超標車除扣車外,罰款1000


日前,鄭州發佈最新消息,5月1日將成為最終截止日期,到時,整個鄭州市都將不再為超標電動車上牌。

無牌超標車禁止上路行駛,一經發現,除了扣車之外,還將處1000元罰款,隨著截止時間一再延長,未來處理的力度也隨之加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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