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西安学区划分5月可查!幼升小、小升初入学规定请收好

前几天刚和大家说到

2019西安学区划分5月可查

有的家长担心要时刻盯消息

emmmmmm……

操碎了心啊

2019西安学区划分5月可查!幼升小、小升初入学规定请收好

其实不用哦

今年西安学区查询时间

教育局官宣啦

5月10日12:00

公布查询~

具体在哪查询

今年幼升小、小升初怎么入学

快拿起小本记下来!!!

2019西安学区划分5月可查!幼升小、小升初入学规定请收好

5.10

学区划分

1

重要内容

2019西安各区县(开发区)学区划分方案和招生入学实施方案于5月10日12:00统一在区县政府门户网站和区县(开发区)教育部门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发布。

2

西安学区划分查询电话

西安市教育局 029—86786617

新城区教育局 029—87421574

碑林区教育局 029—87519801

莲湖区教育局 029—87348916

灞桥区教育局 029—83517580

未央区教育局 029—86291160

雁塔区教育局 029—85381962

阎良区教育局 029—86866058

临潼区教育局 029—83828911

长安区教育局 029—85284556

高陵区教育局 029—86916284

周至县教育局 029—87111075

蓝田县教育局 029—82731321

户县教育局 029—84811750

沣东新城教育局 029—89113201

国际港务区社会事业局 029—83332102

3

学区划定招生范围

* 各区县(开发区)教育部门要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根据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确定和调整辖区内公办小学和初中就近招生范围和人数,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学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

* 学区划定后,根据学校招生规模,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原则,明确入学登记和新生录取程序,首先安排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辖区统筹安排其他情况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2019

新生入学原则

1

招生总则

*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按各区县(开发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实施方案规定登记入学。

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应返回其户籍所在地登记入学。

* 各区县招生办法

1、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使用本区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登记。

2其他区县(开发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按照

本区县(开发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登记。

2

不同户籍招生办法

* 本区县户籍新生入学

小学:2019年秋季小学入学学生原则上应为2013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持户口簿和儿童《预防接种证》登记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报区县(开发区)教育部门备案。

初中:户口簿和《毕业生登记表》登记入学。未在户籍所在学区小学就读的学生,如申请升入户籍所在学区初中,持户口簿和《毕业生登记表》等,由区县(开发区)教育部门统一受理、审核,根据区域内初中学校容纳学生情况统筹安排就学。

* 西安市义务教育外地户籍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入学

由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居住地区县(开发区)教育部门指定地点办理入学事宜。

2019

具体招生办法

1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四证审核”制度,由各区县(开发区)教育部门协调派位,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应入尽入。

随迁子女入学的办理时间、地点、程序和办法由

各区县(开发区)教育部门确定。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在民办学校就读。

进城务工人员

进城务工人员是指非西安市户籍并取得西安市居住证的务工人员;

*鄠邑区、周至县、蓝田县户籍到城区合法稳定居住务工的人员;

*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沣东新城、国际港务区及高新区托管原雁塔区和原长安区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其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按学区登记入学。

“四证”具体内容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四证”按各区县(开发区)要求登记,由区县(开发区)教育部门审核后统筹安排。

“四证”具体内容:

* 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的西安市居住证或在我市合法稳定居住的证明。其中,非我市户籍务工人员提供西安市居住证及相关材料;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户籍进城务工人员提供由社区办理的我市居住证明及相关材料。

* 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籍簿及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

* 务工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 流出证明:户籍所在地政府街道办或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开具的在当地无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

2

新落户或集体户口

(1)新落户人口子女

义务教育入学继续按照《西安市2018年新落户人口适龄子女就学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执行。我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按照《西安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实施办法》执行。

(2)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由户籍所在地区县(开发区)教育部门根据学位情况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3)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入学,由居住地区县(开发区教育部门统筹安排。

3

保障房住户子女

(1)廉租房(合同期内)承租人适龄子女入学,由

居住地区县(开发区)教育部门统筹安排。

(2)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期内)承租人适龄子女入学,由居住地区县(开发区)教育部门按政策分类统筹安排。

4

西咸新区

仍按属地管理原则,由西安和咸阳两市分别负责原行政区域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高新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由高新区教育局负责落实。

5

其他情况

(1)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要分别提出教育安置意见,落实“一人一案”,并全部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

(2)妥善安排辖区内现役军人子女

接受义务教育,在学区划分时将现役军人工作单位和居住地列入学区选择范围。

(3)妥善安排辖区内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在学区划分时将现役综合性消防队伍人员工作单位和居住地列入学区选择范围。

(4)积极做好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学工作。

(5)非中国国籍学生,需在我市就读义务教育学校,按照《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外籍人员适龄子女入学工作的通知》办理。

(6)切实保障孤儿、建档立卡贫困户适龄子女入学,关心其生活和学习。

(7)重视留守儿童就学,寄宿制学校要优先安排留守儿童住宿。

西安市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

工作日程安排

5月10日12:00

向社会公布辖区学区划分方案和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5月20日-

5月31日

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按区县(开发区)教育部门入学细则登记

6月10日前

区县(开发区)教育部门、学校审核派位,填写《西安市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6月25日前

小学完成发放《西安市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6月30日前

初中完成发放《西安市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7月2日前

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持《西安市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到为其提供义务教育学位的小学、初中办理认定学位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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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监制/张晟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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