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你觉得视觉中国状告医院败诉和版权事件有关吗?

二:你觉得视觉中国状告医院败诉和版权事件有关吗?

视觉中国状告南京一医院侵权败诉。南京一家医院在其微博中使用了从网上下载的5张图片,被视觉中国网站所属的汉华易美公司告上法院,并索赔28000元。南京鼓楼法院一审判决医院败诉,不过近日南京中院做出二审判决,认为汉华易美公司享有涉案图片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证据不足,因此撤销原判,驳回汉华易美公司的诉讼请求。2019年4月24日,南京中院发布了2018年度知识产权十大案例,该案名列其中。对此,你怎么看?

回答问题前请学习一下知识产权法:

第二节 著作权归属

第十一条 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主持,代表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视为作者。 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为作者。

第十二条 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既然法院已经宣判,得出正确结论,国人就应该按照法院的判决,顺着方向向前看,绝不是逆向去过多的遐想臆测,整出更多的幺蛾子,把个已成定局的事整的越来越复杂扰乱人心,除非有特定情况。

论知识产权,好话不好听,整个地球村的源头活水基本上源自大中华,世界上许多名著都能读出属于大中华独特的学问理念,苏格拉底的著作同样存在,谁给大中华交知识产权费了?连个感恩都没学会,懂得感恩西方还能如此嚣张吗?

知识产权法针对的是基于现有的知识基础,发展创新,保护创新者的合法权益,鼓励创新者,为避免中、外创新者的合法权益被抄袭被篡改铺平道路,让那些有能力创新的人才,有更好的环境做研究,开发有利于全人类的科学、艺术、文学作品,提升人类的认知能力。

视觉中国敢起视觉中国这个名字,就已经给自己戴上一顶特大号的帽子,就必须承担起视觉中国的责任,如若不然,就是侵犯是中国这个响亮的名号,还有脸为几个图片告医院,真是不知羞耻为何物?

自己不懂规矩还要求别人懂规矩是何道理?把法院当成自家的后门了吧!简直岂有此理!谢谢!祝健康平安!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