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記得不久前
長達10小時的那場庭審嗎?
就在今天上午,
這夥冒充“執法人員”
聚眾鬥毆、敲詐勒索、販毒、
盜竊的惡勢力團伙
被公開宣判了!
1
宣判
大快人心
推薦:★★★★★
靈山法院按照欽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決策部署於2019年4月29日在大審判庭對廖某宇等10人聚眾鬥毆、敲詐勒索、販賣毒品、盜竊案進行公開宣判,10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年八個月至兩年七個月不等刑罰。被告人家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群眾共60餘人旁聽宣判。
2
審理
公正嚴謹
推薦:★★★★★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廖某宇、黃某鈞糾集他人,形成相對固定的惡勢力犯罪團伙,採用暴力的方式實施聚眾鬥毆一次;並冒充“市政執法人員”,敲詐勒索運輸煤氣人員財物兩次,共計人民幣13500元。
另被告人譚某海先後4次販賣毒品海洛因給他人,共得款人民幣260元;被告人勞某、檀某勝、陳某明和王某先(另案處理)入戶盜竊韋某現金人民幣46800元。
3
惡勢力
從嚴懲處
推薦:★★★★★
法院認為,被告人廖某宇、黃某鈞、譚某俊、侯某光、檀某峰、檀某勝、譚某海、檀某靜八被告人結夥持械參與聚眾鬥毆,致一人輕傷一級,八被告人構成聚眾鬥毆罪;被告人廖某宇、黃某鈞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合夥以威脅方法敲詐勒索他人財物,數額較大,構成敲詐勒索罪。被告人譚某海明知是毒品海洛因而多次販賣給他人吸食,情節嚴重,構成販賣毒品罪;被告人檀某勝、勞某、陳某明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入戶盜竊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構成盜竊罪。
惡勢力認定
被告人廖某宇、黃某鈞糾集被告人譚某俊等人一起,在兩年內以暴力、威脅手段在靈山縣煤氣配送行業內實施敲詐勒索、聚眾鬥毆等多次違法犯罪活動,糾集者相對固定,均為被告人廖某宇、黃某鈞,他們欺壓百姓、為非作惡,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被告人廖某宇、黃某鈞的行為屬於
“惡勢力”犯罪,應從嚴懲處。掃黑除惡是一場攻堅戰,
依法嚴懲是這場戰役的利器,
靈山法院將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
強化責任、壓實擔當,
聚焦案件審理,嚴把法律政策,
堅持依法辦案,保持高壓態勢,
高效發揮審判職能,把牢依法嚴懲關,
打好掃黑除惡仗。
- END -
文字 | 黃儒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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