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城區法院:與交警聯動 協助扣車助執行

“今天我向張某某償還了叄萬元,剩餘部分十五日以內一次性付清,如不能按期償還,(名下轎車)按照法院執行程序詢價拍賣。”4月27日下午,河南省南陽市宛城區人民法院執行局辦公室,被執行人王某用自己名下的轎車擔保還款。

申請人張某經營商貿,被執行人王某以個人消費為由多次賒欠菸酒,經對賬結算,王某出具欠條一份。隨後雙方經法院主持調解,達成和解協議,約定王某按期還款86400元,若王某不能按期履行還款義務,張某有權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約定到期後,申請人張某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執行幹警依法查封了王某名下的轎車,並申請交警大隊協助扣押。

4月27日下午,執行幹警接到交警大隊打來的電話:“我們發現了被執行人王某名下的轎車出現在XX路,已經將車扣下,你們抓緊時間過來吧!”並在徵求法院意見後,要求王某在現場等候。執行幹警立即趕往現場,將被執行人王某及其名下車輛強制帶回法院。

在執行威懾下,王某的家人將三萬元現金送到法院,並以扣押車輛擔保,保證若不能在約定期間償還申請人剩餘欠款,法院將依法通過網絡平臺詢價拍賣該車折抵執行款。(杜明 周勤 於林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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