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退百亩鱼塘保丰收,化解叔侄恩怨促和谐 ———蔡甸法院执行一庭快速腾退鱼塘120亩

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


“朱法官,一年之计在于春,如果我再拿不到鱼塘,就会错过投放鱼苗的最佳时间,120余亩的鱼塘又将会荒废一年,我的损失将是数十万,我这种农民家庭真是承受不起呀”。近日,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执行一庭成功执行了一起因共同承包鱼塘引起的纠纷,快速腾退面积达120亩的鱼塘,完成了鱼塘的交付,既为农民的增收保驾护航,又化解了叔侄之间的多年积怨,促进了乡风文明。

腾退百亩鱼塘保丰收,化解叔侄恩怨促和谐 ———蔡甸法院执行一庭快速腾退鱼塘120亩

申请执行人杨某某和被执行人杨生某系同村同族的叔侄关系,2011年二人协商共同承包了该村组的大麦沟(鱼塘)用于渔业养殖,本来是一件互利共赢的好事。双方约定轮流承包,第一年杨某某经营,第二年由杨生某经营,第三年应由杨生某交付给杨某某时,杨生某却以双方约定不明为由,拒不交付鱼塘,这一占就是六年之久。申请人诉之法院后,判决由被执行人于2018年3月24日前交付鱼塘,判决书生效后,被执行人杨生某仍拒不腾退鱼塘完成交付,申请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腾退百亩鱼塘保丰收,化解叔侄恩怨促和谐 ———蔡甸法院执行一庭快速腾退鱼塘120亩

原来,被执行人杨生某已经60多岁,家中老伴因两次中风卧床不能自理,家里没有其他的收入来源,只能依靠120亩鱼塘勉强度日,这才不肯将鱼塘的经营权还给杨某某,遂产生了拖一天是一天的想法,在接到法院送达的执行通知书后,还想通过再审的办法拖延时间。执行干警通过释法明理,告知杨生某再审不影响执行,打消杨生某想利用再审来拖延时间的想法。执行干警多次给杨生某所在的村委会做工作,请求村委会在杨生某的家庭生活上给予适当的帮助,打消杨生某生活上的顾虑。执行干警短短三天内到鱼塘边与杨生某面谈四次,讲情理、释法理,从各个方面打消了杨生某的种种顾虑,在村里有着倔强之名的杨生某终于同意自行腾退大麦沟。10天内,杨生某便将120余亩的鱼塘腾退完毕,成功将鱼塘交付给申请人手中。鱼塘交付之时,叔侄握手言和,多年的“坚冰”得以消散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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