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市法院公開宣判一起9名被告涉惡勢力犯罪案件

為進一步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向縱深發展,加強對黑惡勢力的打擊力度,繼4月24日延吉市法院公開宣判延吉市首起涉惡案件後,4月26日,該院再次公開宣判一起9名被告涉惡勢力犯罪案件。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金成虎、李永根、姜昆、盛傑等9人經常糾集在一起,在被告人金成虎的指使下,多次實施尋釁滋事、破壞社會秩序的行為和以威脅的方法,強行索取他人財物的違法犯罪活動。其中,被告人金成虎參與本案全部犯罪事實即3筆尋釁滋事和1筆敲詐勒索;被告人姜昆參與2筆尋釁滋事和1筆敲詐勒索;被告人李永根和盛傑均參與2筆尋釁滋事;被告人金恩武、許澤進、金永浩、趙龍星、崔勇均參與1筆尋釁滋事。

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金成虎、李永根、姜昆、盛傑等9人在延吉市內經常以暴力、威脅的方法,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應認定惡勢力。法官以尋釁滋事、敲詐勒索罪,依法判處金成虎等9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六個月至五年三個月不等。

通過對涉惡案件的公開宣判,極大地震懾了黑惡勢力犯罪的囂張氣焰,保護了受害人的合法權益,起到了一定的警示教育效果,也體現了延吉市法院對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重視與決心,推動了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不斷向縱深發展。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