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行原油寶事件最新聲明您怎麼看?

博弈高三


中行才是石油期貨盤子操盤手,並且美國🇺🇸期貨是在每天夜間2點後才收盤,美國🇺🇸操盤手可診機這個時候做空油價收盤後再拉昇,這是非常致命的宰割機會,中行在油價狂落前沒有強平倉減少客戶經濟損失,這要一部分責任決無疑的事實!



我要發威


中行的最新聲明冠冕堂皇,這是一個資深經濟學者的解讀:

對客戶在疫情全球蔓延(你們不看看現在是什麼時候?啊?特殊時期)、原油市場劇烈波動情況下(都怪波動,和我沒關係),投資“原油寶”產品遭受損失深感不安(姿態我已經做了啊)。我們一直在積極傾聽大家心聲和市場關切(你們罵我我都看見了,也截圖了),全面審視產品設計、風險管控環節和流程(我覺得沒什麼問題),在法律框架下承擔應有責任(不服告我去啊),與客戶同舟共濟(該補的錢趕緊交),盡最大努力維護客戶合法利益(不然我告你們了,還上徵信系統)

這是一個投資者無奈心聲:

一直在勤勤懇懇工作,踏踏實實做人,坐公交會讓座,遇乞討會伸援,也自認為是個善良的人。生活壓力大,想著能掙點錢貼補家用,可誰曾想,到頭來被銀行打入了萬劫深淵。你是發短信風險提示了,可你沒有提示會跌成負值倒欠錢呀,現在每天整個人都是懵的,像做了一場夢,夢到不敢醒來,絕望之至,萬念俱灰,不知道何去何從。當你凝望深淵的時候,深淵也在凝望你。你想吃肉,可別人巴不得把你的骨頭都吃了。

對此您是怎麼看的呢?





博弈高三


4月20日,國際油價遭遇史上第一次負值紀錄,美國紐約WTI 5月到期的原油期貨創下不可思議的-37.63美元/桶的價格。

沒想到被坑慘的是中國的小白投資者們,他們大多數看到了中國銀行的宣傳,買入了一款理財產品叫原油寶,而這款產品詭異在,“你說它是期貨吧,其實更像理財產品,基本沒有門檻,誰都可以買。你說它是理財吧,它居然可以輸完本金還要倒賠銀行損失。”

投資者們一覺醒來,發現不僅本金沒了,還得給銀行倒貼錢,不少人傾家蕩產,甚至有了輕生的念頭。

這場史詩級的原油價格暴跌,成了很多人的噩夢,在國內鬧得沸沸揚揚。

根據中行官網資料,原油寶是中國銀行面向個人客戶發行的掛鉤境內外原油期貨合約的交易產品,按照報價參考對象不同,其產品分為美國原油產品和英國原油產品。其中美國原油對應的基準標的為“WTI原油期貨合約”,英國原油對應的基準標的為“布倫特原油期貨合約”,並均以美元(USD)和人民幣(CNY)計價。

24日晚間,中行出了最新公告。

中國銀行:深感不安,將繼續全力以赴維護客戶利益

中國銀行官網晚間發佈關於“原油寶”產品情況的說明,對客戶在疫情全球蔓延、原油市場劇烈波動情況下,投資“原油寶”產品遭受損失深感不安。中國銀行一直在積極傾聽大家心聲和市場關切,全面審視產品設計、風險管控環節和流程,在法律框架下承擔應有責任,與客戶同舟共濟,盡最大努力維護客戶合法利益。

投資者哀鴻遍野

據新京報報道,一名投入150萬元的投資者表示,賠光本金後還要倒賠460萬元。投資者指責中行在宣傳產品時隱瞞了產品高風險的特點,沒有及時移倉、平倉,還凍結賬戶導致投資者不能安全逃離。

到底誰該背這個鍋?

從投資者手中獲得的《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市場個人產品協議》中,關於保證金方面是這樣規定的:“甲方交易專戶中保證金充足率下降至50%以下、強制平倉最低保證金比例以上時,甲方應按照乙方提示及時追加保證金”,“乙方可以根據實際的市場情況,確定強制平倉最近保證金比例要求,並至少提前5個工作日公告告知。目前強制平倉保證金最低比例要求為20%”。

而在4月22日,中國銀行回應“強制平倉時”稱:對於原油寶產品,市場價格不為負值時,多頭頭寸不會觸法強制平倉。對於已確認進入移倉或到期軋差處理的,將按結算價為客戶完成到期處理,不再盯市、強平。但維權者主張,“低於20%保證金,銀行應強制平倉”。

筆者認為,在市場出現如此風險的情況下,並未及時收到中行的風險提示。某金融機構人士認為,商品期貨在交易層面就對專業要求比較高,原油又是商品中最複雜的。上海能源交易中心的原油期貨開戶需要單獨考試,對且對專業度和資金都有一定要求。結果各大銀行竟然拿一個對專業度要求很高的產品去給普通群眾玩,並且對標的合約還是國外合約。

幾點感觸:

“第一點是易主席說的四個敬畏——敬畏市場、敬畏法治、敬畏專業和敬畏風險,這次事件中可以說體現得淋漓盡致。讓普通人在缺乏基本認知的情況下,就去參加金融衍生品的投資,無異於是讓一個三歲小孩子去和老虎搏鬥。

第二點是專業的人做專業的事,對於商品類衍生品,最專業的應該是期貨市場的專家,銀行對這方面的認識可能不夠深刻。從產品設計到產品結束,產品提供者應該對整個鏈條的風險點都有充分認知,尤其是交割環節的規則。

第三點是投資者教育,基於我們的專業判斷,實際上3月以來我們一直都在勸阻自己的客戶,不要去抄底原油,而有些銀行則是積極推介,引入了很多本身並不適合參與原油產品的客戶,在投資者教育方面是有很多不足的。”

在此,筆者提請投資者投資理財時應充分應用自己的知情權和受教育權,謹慎閱讀所簽署的各類文件和協議,必要時或大額投資時可諮詢或委託律師代為審閱相關合同,確保自己的合法權益。

原油寶事件,是一個非常有教育意義的反面教材。它警示我們,在這非常時期,市場風險非常大,千萬不要抄底。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