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回購註銷部分限制性股票減資暨通知債權人的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證券代碼:600105 證券簡稱:永鼎股份 公告編號:臨2019-053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通知債權人的原因

江蘇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9年4月26日召開第八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及第八屆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回購註銷部分已獲授未解鎖限制性股票的議案》。鑑於公司2018年度實際實現的業績情況未滿足《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以下簡稱“激勵計劃”)的相關業績考核條件,根據公司2017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對董事會的授權及《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公司董事會決定對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所涉及的全部已獲授尚未解鎖股份由公司回購註銷。本次註銷已獲授未解鎖的股權激勵股份共計733.785萬股,共涉及股權激勵對象111人,回購價格為3.04元/股。公司將在規定時間內向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請該部分股票的註銷。該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購並註銷完成後,公司總股本將由1,252,950,520股減少至1,245,612,670股,公司註冊資本將由1,252,950,520元減少至1,245,612,670元。

二、需債權人知曉的相關信息

由於公司本次回購將涉及註冊資本減少,根據《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購社會公眾股份管理辦法(試行)》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公司債權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內、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內向本公司申報債權,並均有權憑有效債權文件及相關憑證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擔保。債權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報債權,不會因此影響其債權的有效性,相關債務(義務)將由公司根據原債權文件的約定繼續履行。

債權人可採用信函或傳真的方式申報,債權申報所需材料:公司債權人可持證明債權債務關係存在的合同、協議及其他憑證的原件及複印件到公司申報債權。債權人為法人的,需同時攜帶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複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文件;委託他人申報的,除上述文件外,還需攜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證的原件及複印件。債權人為自然人的,需同時攜帶有效身份證的原件及複印件;委託他人申報的,除上述文件外,還需攜帶授權委託書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證件的原件及複印件。

債權申報具體方式如下:

1、債權申報登記地點:江蘇省蘇州市吳江區黎裡鎮318國道74K處蘆墟段北側公司證券部;

2、申報時間: 2019年4月30日起45天內(9:00-11:30;13:30-17:00(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除外))

3、郵編:215211

4、聯繫人:張國棟、陳海娟

5、聯繫電話:0512-63271201、0512-63272489

6、傳真:0512-63271866

特此公告。

江蘇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9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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