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人:50万甚至上不封顶,你有奖金待领

举报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假售假行为可奖50万元,奖金上不封顶!4月29日上午,广东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举报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奖励办法》(粤府〔2019〕40号)(以下简称《奖励办法》)。这是国内第一个专门奖励举报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奖励办法》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已于4月15日印发,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

广东人:50万甚至上不封顶,你有奖金待领

《奖励办法》突出广东特点,共8章31条,明确了举报受理与举报方式、举报人的权利与义务、奖励范围与条件、奖励原则与标准、奖励程序、监督管理等内容。

社会公众如何举报?直接向本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奖励办法》明确规定,本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举报的统一受理、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督查督办,以及举报奖励金的管理、审核、发放等工作。

省市场监管局应当按照全省统一的运行规则、数据规范,依托现有资源搭建举报处置智慧监管平台,开通电话、传真、电子邮箱、QQ以及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的举报渠道,并负责举报处置智慧监管平台的管理和运行等相关工作。

举报的内容包括什么?

《奖励办法》明确规定,举报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包括举报将商品作为促销赠品、有奖销售活动的奖品的,以及为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提供服务的,属于本办法奖励范围。

奖励的条件是什么?

《奖励办法》明确规定,举报奖励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有明确的被举报对象和具体的违法事实或违法犯罪线索;举报的内容事先未被各级有关行政部门发现或掌握;举报的内容须经各级有关行政部门查证属实并结案、或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被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能领取到多少奖励金?

《奖励办法》明确规定,单宗案件最高奖励金额一般不超过50万元;举报人有特别重大贡献的,奖励金额可以超过50万元,在一定的标准内上不封顶。

此外,新闻媒体举报也能获得奖励。《奖励办法》明确规定,新闻媒体在公开披露制售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线索前主动与各级举报处置智慧监管平台沟通,提供案件线索或协助调查处理,经查证属实,符合本办法举报奖励规定的,按照本办法予以奖励。

下一步,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将以《奖励办法》实施为契机,强化运行机制、强化案件查办、强化协同共治、强化督促检查,全面抓好《奖励办法》的贯彻落实,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参与监督的积极性,不断完善广东省打击侵权假冒治理体系,让侵权假冒在广东无处藏身,使制假售假者倾家荡产。

广州日报全媒体文字记者:李大林 通讯员 粤市监广州日报全媒体编辑:钟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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