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潤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存在終止上市風險的提示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提示公告

證券代碼:600401 證券簡稱:*ST海潤 公告編號:臨2019-012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依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規定,本公司A股股票可能被上海證券交易所終止上市,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一、可能被終止上市的原因

海潤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由於2016年度、2017年度財務會計報告連續兩年被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公司股票自2018年5月29日起被實施暫停上市。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相關規定,公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將被上海證券交易所終止股票上市交易:

(一)因淨利潤、淨資產、營業收入或者審計意見類型觸及第14.1.1條第(一)項至第(四)項規定的標準,其股票被暫停上市後,公司披露的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財務會計報告存在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的淨利潤孰低者為負值、期末淨資產為負值、營業收入低於1000萬元或者被會計師事務所出具保留意見、無法表示意見、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等四種情形之一;

(二)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 14.3.1 條規定的其他條款。

公司於 2018 年4月29日披露了2018年年度報告,報告顯示公司 2018年度繼續虧損,期末淨資產為負,並且審計報告意見類型為無法表示意見。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相關規定,公司股票可能將被上海證券交易所終止上市。

二、公司股票停牌情況及終止上市決定

公司由於2016年度、2017年度財務會計報告連續兩年被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規定,公司股票自2018年5月29日起被實施暫停上市。

根據《上市規則》第14.3.3條、第14.3.4條規定,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上證所”)將在公司2018年度報告披露後十五個交易日內,作出是否終止本公司A股股票上市的決定。2018年1月11日,公司披露了《股票存在終止上市風險的提示公告》(公告編號:臨 2019-003)。

三、公司股票進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提示

若公司股票最終被上證所認定為終止上市,自上證所公告對公司股票作出終止上市的決定之日後的五個交易日屆滿的下一交易日起,公司A股股票進入退市整理期,並在風險警示板交易30個交易日後終止上市。

四、其他事項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相關規定,公司退市後如果滿足上海證券交易所重新上市條件,可以向上海證券交易所申請重新上市。公司將繼續積極爭取各方支持,積極做好員工、債權人、投資者的溝通協調工作,通過內外部各方面的努力和支持,努力逐步化解債務風險,以爭取恢復持續經營。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為《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以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公司已多次發佈公告警示風險,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海潤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9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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