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审计,该所为公司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强调事项基本情况为:“如财务报表附注二(1)所述,海航创新于2018年度合并净亏损为人民币191,886,569.97元,经营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114,668,411.92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海航创新的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系一笔已逾期而未偿还的借款计人民币249,500,000.00元(“逾期借款事项”);于同日,海航创新的货币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47,831,339.03元,其中包括因该逾期借款事项相关的诉讼而于2019年2月1日被法院冻结的货币资金计人民币202,857,270.85元(附注十)。此外,由于逾期借款事项导致于2018年12月31日及本报告日另一银行根据相关合同有权要求海航创新一联营企业立即偿还一笔余额为人民币470,000,000.00元的银行借款并要求海航创新作为借款担保方承担连带责任。上述事项,连同财务报表附注二(1)所示的其他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海航创新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本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为:普华永道对公司出具的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本公司2018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该强调事项是审慎的,我们对审计报告无异议。公司已高度重视并将采取积极措施予以解决,公司董事会就该审计意见做出了专项说明,如实说明了相关情况,希望公司管理层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有效化解风险,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该强调事项段中涉及事项未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我们同意董事会作出的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独立董事:傅劲德、徐麟祥、沈银珍、秦波、周莉

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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