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乳山通报3起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中共乳山市纪委 乳山市监察委员会关于3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通报

近年来,乳山市严肃查处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现将查处的3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乳山市诸往镇王家疃村原党支部书记于高福违规套取挪用扶贫资金问题。2015年底至2017年上半年,于高福安排他人用虚假单据套取专项扶贫资金30.76万元,用于村集体其他支出。2017年12月,于高福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乳山市冯家镇吴格庄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宫云航侵占集体资金等问题。2016年7月至9月,宫云航利用职务便利要求某公司将支付给村集体的8000元场地租赁费转账至其个人账户,后占为己有。宫云航还涉及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6月,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3.乳山市崖子镇岛子村村委会主任宋东亮、原会计宋维涛虚开发票处理账目的问题。2013年至2017年,宋东亮在负责岛子村全面工作期间,为了处理村不能入账的支出,安排村会计宋维涛采取虚开零工款、使用虚开的工程款发票入账的方式,报销村级费用共计98604元。2018年9月,宋东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宋维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损害百姓的切身利益,背离党中央以人民为中心的基本要求,破坏党和政府形象,必须依规依法坚决惩治。各级党委(党组)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把查处此类问题作为密切联系群众、厚植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政治任务,坚持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及时有效帮民困、化民怨、解民忧,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各司其责、主动担当,加强与各级党委(党组)、纪检监察机关的联系,形成工作合力,着力整治系统性、行业性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监督在前、精准发力,严查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和“小官巨贪”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不断加大查办、追责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斩断伸向群众的“黑手”,形成有力震慑,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目前,省委第十巡视组正在对乳山市进行为期3个月左右(2019年3月21日—2019年6月18日)的巡视。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视组建立了多种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631-5229363(接听电话时间为:工作日8:00—18:00);专用邮政信箱:威海市第167号邮政信箱;电子邮箱:登陆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在“巡视巡察”专题中点击“巡视组信箱”,或登录网站手机客户端,在“举报”专栏中点击“巡视组信箱”,按照提示内容输入即可;巡视组设立了5个专用举报信箱,分别为:乳山市胜利街71号乳山国际大酒店大门北侧、乳山市胜利街76号市信访局院内、乳山市胜利街78号市政府办公区中苑街路旁、乳山市商业街西城华府6号楼城区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办公楼东侧、乳山市深圳路108-7号市民服务中心办公楼南门西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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