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川交警發佈10起典型交通違法行為案例!開車的朋友引以為戒!

银川交警发布10起典型交通违法行为案例!开车的朋友引以为戒!

生命安全不容忽視

一個不經意的小動作

一個交通違法行為

就可能引發一場永遠無法挽回的交通事故

銀川交警發佈10起典型交通違法行為案例

希望通過以下這些案例

能夠警示大家遵守交通法規

對生命負責

多一些謹慎 多一些安全

银川交警发布10起典型交通违法行为案例!开车的朋友引以为戒!

案例一

主要違法行為: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簡要違法情況:2019年3月23日23時12分許,趙某飲酒後駕駛寧AJ790E號小型普通客車,沿靈武市寧東鎮寧源東路由東向西行駛至寧東大道交叉路口處時,被銀川交警現場查獲,經現場呼氣式酒駕檢測儀檢測結果為58mg/100ml。

處罰情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對趙某依法處暫扣機動車駕駛證六個月,並處罰款2000 元。

案例二

主要違法行為:未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使用變造的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

簡要違法情況:2019年3月11日10時48分許,李某未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且使用變造的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未按規定進行技術檢驗的寧AD763P號小型轎車,沿民族北街由南向北行駛至賀蘭山路路口處,被銀川交警現場查獲。

處罰情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款;第九十六條第一款之規定,對李某依法處行政拘留十五日,並處罰款6700元,收繳變造的機動車駕駛證。

案例三

主要違法行為:駕駛證被依法扣留期間仍然駕駛機動車

簡要違法情況:2019年4月8日16時57分許,馮某駕駛寧AMP015號小型汽車,沿上海路由東向西行駛至滿城北街路口處,因駕駛證被依法扣留期間仍然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被銀川交警現場查獲。

處罰情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第一款之規定,對馮某依法處罰款200元。

案例四

主要違法行為:未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使用偽造的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

簡要違法情況:2019年3月21日10時28分許,王某某未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且使用偽造的機動車駕駛證,駕駛寧A719Y1號小型轎車,沿鳳凰北街由南向北行駛至賀蘭山東路路口處,被銀川交警現場查獲。

處罰情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款;第九十六條第一款之規定,對王某某依法處行政拘留十五日,並處罰款6500元,收繳偽造的機動車駕駛證。

案例五

主要違法行為:機動車載貨長度、寬度、高度超過規定

簡要違法情況:2019年4月9日10時8分許,郭某駕駛京Q38QN2號輕型普通貨車沿銀川繞城快速路由西向東行駛至望遠橋出口處,因實施機動車載貨長度、寬度、高度超過規定違法行為,被銀川交警現場查獲。

處罰情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條第一款、《寧夏回族自治區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九八十九條第(十六)項和《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之規定,對郭某依法處100元罰款、記1分。

案例六

主要違法行為:使用偽造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

簡要違法情況:2019年3月6日22時24分許,餘某駕駛寧BW6122號小型轎車沿懷遠路由西向東行駛至興州街交叉口向東50米處時,實施使用偽造的機動車駕駛證的違法行為,被銀川交警現場查獲。

處罰情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條第一款、《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之規定,對餘某依法處行政拘留三日、記12分,並處罰款5000元,收繳偽造的機動車駕駛證。

案例七

主要違法行為:無證駕駛

簡要違法情況:2019年3月27日11時36分許,凌某某駕駛寧DD3373號普通載貨汽車沿永寧縣201省道由南向北行駛,行駛至永寧縣201省道與原隆村路十字路口向東100米處因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違法行為,被銀川交警現場查獲。

處罰情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款和《寧夏回族自治區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九十五條第一款第(三)項之規定,對凌某某依法處行政拘留十五日,並處罰款1000元。

案例八

主要違法行為:使用變造的駕駛證駕駛機動車、違法記分達到12分仍駕駛機動車

簡要違法情況:2019年3月25日10時45分,吳某某駕駛寧AM867H號小型轎車沿109國道由南向北行駛,行駛至望遠鎮109線與白鴿路口南100米處時,因使用偽造、變造機動車駕駛證、違法記分達到12分仍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被銀川交警現場查獲。

處罰情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條第一款、《寧夏回族自治區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九十條第一款第(八)項之規定,對吳某某依法處行政拘留十日,並處罰款5200元。

案例九

主要違法行為:未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使用偽造的機動車駕駛證駕駛不按規定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機動車

簡要違法情況:2019年4月13日8時47分許,杜某某未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使用偽造的機動車駕駛證駕駛不按規定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寧AL038U號小型轎車,沿銀川市興慶區麗景南街由南向北行駛至麗景南街與南繞城交叉路口時,被銀川交警現場查獲。

處罰情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款、《寧夏回族自治區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九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對杜某某實施未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違法行為,處行政拘留十日,並處罰款1500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對杜某某使用偽造的機動車駕駛證駕駛的違法行為,處行政拘留十日,並處罰款5000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對杜某某實施駕駛不按規定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違法行為,處罰款1900元。根據《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第一百六十一條第一款、第一百六十二條第一款之規定,對杜某某依法合併處行政拘留二十日,並處罰款8400元。

案例十

主要違法行為: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簡要違法情況:2019年3月27日22時14分許,劉某酒後駕駛寧AF679A號小型普通客車沿尹家渠南街由北向南行駛至祥安巷路口時,被銀川交警現場查獲。經現場進行呼氣式酒精測試,並通過銀川市第二人民醫院抽取血樣,其血液中酒精含量為78mg/100ml。

處罰情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對劉某依法處暫扣機動車駕駛證六個月,並處罰款2000 元。

正值假期

開車出遊、走親訪友的朋友們

希望大家都能增強交通安全意識

改變不良習慣,提高文明素質

走文明路、開文明車、做文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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