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检察院开展节前监所安全大检查和法制教育活动

为确保“五一”期间监所安全稳定,最大限度消除监区内安全隐患,4月29日,县检察院

执检局联合县看守所、县武警中队开展“节前安全大检查、在押人员法制教育”活动。

会宁县检察院开展节前监所安全大检查和法制教育活动

检查中,参与人员分成两组对监室进行全面检查。一是仔细检查了监室内的门窗、床板、门锁、墙壁、暖气罩、供电线路、放风场顶部的钢筋网、报警装置等硬件设施;是仔细检查在押人员的衣物、被褥、日用品等,清查各类监内违禁物品;三是逐个检查在押人员的体表、随身物品以及重刑人员的脚镣手铐,并对需要维修、维护的门窗进行登记,对发现在押人员的鞋带、多余的物品及时进行了清理收回。

检查结束后,驻所检察与看守所召开了座谈会,会上县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负责人就此次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反馈,要求看守所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堵塞监管漏洞,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并对节日期间和今后如何加强监管场所安全稳定工作提出七点建议:一是做好在押人员物品检查、接收及管理,防止违禁物品流入监室。搞好监区卫生管理,把好食品质量安全关,防止在押人员食物中毒和传染疾病发生。驻所大夫做好日常巡查和药品管理,防止过期药品流入监室,对患病在押人员做到及时医治,避免出现在押人员因病死亡事件。

二是管教民警要进行有针对性地安全教育,及时发现监内牢头狱霸,始终坚持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三是做好监管场所扫黑除恶专项活动。对涉黑涉恶在押人员做好谈话教育,鼓励他们检举揭发涉黑涉恶及“保护伞”线索。四是坚决杜绝混押混管,防止在押人员相互串供,确保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五是坚决杜绝监管人员为在押人员提供便利和优待,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问题。六是落实好“五一”期间和今后值班制度,靠实时段责任,特别是加大夜间巡查力度,确保监所安全。七是做好留所服刑人员改造教育,对判处财产刑的留所服刑人员力争服刑完毕后将判处的财产刑履行到位,提升改造效果和刑罚执行的公信力。

随后,检查组深入各监室为在押人员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检察干警向在押人员全面介绍检察机关开展“监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的具体内容和重要作用。解读了扫黑除恶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及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套路贷”、“软暴力”刑事案件及财产处置等相关意见的重点内容,并就举报黑恶势力立功情况进行了详细阐释,鼓励在押人员积极举报涉黑涉恶以及“保护伞”线索,争取立功,获得宽大处理。此外,检察干警针对思想波动较大,情绪不稳定的重点在押人员进行了个别谈话教育,心理疏导。

通过此次安全大检查和法制教育,一方面提高了监区安全管理系数,从源头上防止各类安全问题的发生,强化了全体监管民警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最大限度地保障了监所安全,有力地维护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提升了在押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服刑改造意识,帮助他们勇敢地面对现实,认真改造自我,悔过自新,树立起回归正常生活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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