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条例》精神 抓好干部考核工作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条例》的颁布顺应新时代发展的需要,为做好新时代干部考核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有助于进一步发挥干部考核的指挥棒、风向标、助推器作用,激励引导广大干部以更好的状态、更实的作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

一是要坚持干部考核正确导向。要突出“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着力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褒奖和鼓励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警醒和惩戒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在全党全社会营造求真务实的作风。

二是要科学化的考核干部实绩。旗帜鲜明把政治标准贯穿干部考核工作始终,坚持结果和过程并重。要多方征集意见,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了解干部,既要看工作业绩,也要看群众口碑;既要看到当前,也要挖掘“潜力”。综合运用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任期考核四种方式,实现干部考核经常化、制度化、全覆盖,全方位把握干部实绩,让真正有作为、有担当、有素养的干部得到提拔重用。

三是要运用好考核对选人用人的重要作用。切实把考核结果与培养教育、管理监督、问责追责等结合起来,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选人用人导向。做到全面客观地甄别人选,树立鲜明用人导向,形成良好氛围,把真正的人才放到合适的岗位上来,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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