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抗法辱警襲警?刑拘!

4月15日,運城鹽湖公安分局民警在依法對兩名男子傳喚至派出所時,一男子拒不配合執法,並對處警民警肆意辱罵、推搡甚至暴力襲警。經過調查取證,案件事實清楚,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刑事拘留,有力維護了公安民警的執法權威和執法尊嚴。

暴力抗法辱警襲警?刑拘!

現場還原

4月15日,鹽湖公安分局接到群眾報警稱,在關帝廟某超市抓獲一名小偷。民警到達現場後,超市老闆指認還有兩名男子是嫌疑人的同行人員。民警隨即對該兩名男子進行現場盤查,兩名男子均稱沒有攜帶身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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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口頭傳喚二人到派出所接受調查。其中一名喝了酒的男子白某某(男,42歲,通遼人)拒不配合民警執法,在民警告知其如不配合調查,將對其進行強制傳喚時,其仍拒不配合。

妨礙公務

民警對白某某強制傳喚、帶上警車時白某某用左手抓住民警衣領,用右手在民警下巴打了兩拳,又連續向民警臉上吐口水(性質極其惡劣)。在場群眾紛紛指責白某某,並協助民警將白某某帶上警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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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車過程中,白某某又用腳蹬踹警車,致使警車右後門變形,車窗玻璃全部破碎。在派出所辦案區候問室等候詢問時,白某某又持續在鐵欄杆上猛烈敲打。

依法刑拘

經調查取證,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白某某的行為已構成妨害公務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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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白某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維護民警執法權威

就要敢於較真碰硬

警察代表國家執法

是法律秩序的象徵

人民警察執法權威不容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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